安监总局: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劳防用品
2016-02-01 10:45:24 | 来源:工人日报 | 作者:王冬梅
  鉴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7月1日废止,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者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近几年,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在执法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中发现,许多用人单位在劳防用品的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企业根本不为劳动者配备劳防用品;有的即使配备劳防用品,但质量较差,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还有的劳动者不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据不完全统计,未配备劳防用品、劳防用品不合格、劳防用品使用不当等导致的各类伤亡事故占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总数的16%,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亿元。因此,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防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则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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