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意愿有多高?产妇权益如何?
——各地“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情况追踪
2016-01-28 18:54:34 | 来源:新华社
  目前,全国各地已进入地方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高峰期,“全面两孩”政策更成为近日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关注热点。截至28日,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等11个省份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改,明确“全面两孩”的具体实施政策。“新华视点”记者针对“全面两孩”落地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追踪。

  生育意愿:两孩生育意愿持续走低,各种压力令不少家庭犹豫甚至放弃

  “生还是不生?”这是“全面两孩”后很多家庭面临的选择。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省份在公布地方计生条例修改结果的同时,还详细公布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当地生育水平影响的预测情况。如广东省卫计委介绍,据测算和分析,“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至2020年广东户籍人口每年多出生15万至18万;2018年可能多出生27万左右,达到峰值,之后逐年递减。

  湖北省卫计委副主任朱惠民表示,按照生育意愿调查的情况,湖北“十三五”时期出生人口相比“单独”政策下多出生50万人左右,生育释放主要集中在2016年至2018年间。

  根据国家卫计委此前预计,“全面两孩”实施后,“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出生人口在300万人左右,每年出生人口数量将在1750万至2100万人之间。

  对于“全面两孩”后人口增长的预测有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就是“单独两孩”政策的落地情况。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第二年,本该出现的出生人口增长却没有如约到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655万,甚至比上年还少32万。而2014年也仅比2013年多出生47万人。因此“全面两孩”实施后,各地实际生育水平能否达到预期,引发不少地方两会代表委员热议。

  “国家卫计委分析去年出生人口减少的原因,认为是羊年生肖选择与育龄妇女数量减少所致。但我个人分析,近年来越来越低迷的生育意愿影响更明显。”浙江省人大代表汪恩峰说,过去生育孩子只求吃饱带大,现在还希望能养好成才,“各种压力让家庭对生育两孩更加犹豫,或者直接放弃。”

  2013年,全国29个省、区、市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已有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希望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约为60%。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开表示,“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2015年初再对同样人群做调查,只有39.6%的人希望生育两孩。

  不仅如此,实际生育行为其实更会远低于生育意愿水平。山东威海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中,有70%明确表示愿意生育两孩,但实际申请量不足6%。浙江舟山市《2014已婚育龄群众生育意愿研究报告》显示,人们的理想生育数为1.78,政策生育数为1.59,而实际生育数仅为0.96。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教授张原震认为,从“单独两孩”的实施效果来看,“80后”年轻群体的生育意愿已经显著降低。

  产妇权益:产假相应延长,有地方两孩津贴减少,职场容易受阻

  已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改的11个省份明确,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性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至60天,其中四川、宁夏、山东女方产假均增加60天。不过原有一孩晚育、独生子女奖励等产假均被取消。

  职场女性在生育期间收入是否会减少?不少地区在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增加的产假,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保证福利待遇不变,主要靠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来填补产假期间收入减少差额。

  业内人士介绍,生育保险包括产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与生育津贴等组成部分。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女性完成生育后,社保部门将根据其个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来计算。比如产前每月工资为5000元,产假为128天,则总共可获得2.1万元左右的生育津贴。

  记者采访发现,全面两孩放开后,相比于生育一孩,生育两孩的产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同,但部分地区的生育津贴额度却有所减少。天津、武汉两地社保工作人员介绍,两孩计算生育津贴产假天数仍只能按98天计算,“两孩增加30天产假是计生部门的政策,社保部门尚未做出具体调整,因此仍需按原规定执行直至相关文件正式下发”。这意味着,按照每月缴费基数5000元标准计算,生两孩生育津贴要少5000元左右。

  两孩生育数量增加,生育保险等基金支出额度增加,是否会对社保基金收支产生冲击?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表示,从近期来看,“全面两孩”政策对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有一定影响,但生育保险基金前期结存较多,总体上可以承受。

  相较于生育两孩获得生育补贴额度减少,职业女性关注的就业与晋升等方面的权利保障,在生育两孩中所受影响更大。一位浙江省政协委员说,他在调查中发现,有15%受访女性担心生育两孩会导致职位变动或影响职务升迁,生育加剧原本就存在的隐性就业歧视。

  “到底是‘生’还是‘升’?”湖南省政协委员张琳说,生育是社会和家庭赋予女性的职责,因就业权利无法得到平等对待,很多女性正面临着比生第一胎更艰难的抉择。尽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女性维权很艰难。

  生育政策:生育数量短期不会放开,基层计生需要“生得好管得住”

  从2014年实施“单独两孩”到启动“全面两孩”,中间间隔仅两年。因此,计划生育政策短期是否还会继续进行调整引人关注。

  业内专家表示,判断生育数量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总和生育率1.8——即一对夫妇平均生育1.8个孩子,或将成为重要参考指标。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表示,中国并非人口越多越好,也非越少越好,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8左右,是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中根据基本国情确定的目标。

  “‘全面两孩’放开后五年内总和生育率预计将有所提高,但此后将随着受教育程度与城市化水平提升等因素缓慢下降。”翟振武说,如果此后总和生育率下降明显,就可能随之调整计生政策,甚至出台鼓励生育措施。

  多次参与国家人口政策咨询的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人口政策调整执行成效要有相当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十三五”期间对生育数量限制的政策调整可能性不大。

  全面放开两孩并非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外生育三孩、四孩等违规行为,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工作仍是基层重要工作内容。国家卫计委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不少基层干部反映,“全面两孩”实施后,计划生育从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基层计生工作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全面两孩”明确可在居住地登记,而当前人口流入与流出地之间信息化衔接不足,容易出现违规超生验证难、管理难等挑战。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口学教授陆杰华等业内专家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在各地陆续落地后,一方面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出台,加大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入与建设;另一方面还应在计生工作中加快信息化建设,使全面两孩既能“生得好”,计生工作又能“管得住”。(记者李劲峰、张乐、肖思思、李江涛)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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