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年查办52名厅官 立案614件百万大案
2016-01-28 14:35:09 | 来源:广州日报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作报告

  昨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介绍,广东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一年立案侦查了贪污贿赂犯罪2549人、渎职侵权犯罪649人,其中厅级干部52人。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29人,包括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南方电网公司原副总经理祁达才等厅级干部15人。

  追加起诉1637人

  郑红表示,广东检方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案件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614件,同比上升7.53%。查办的案件中有79.8%来源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和群众举报。

  郑红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广东检方对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2397件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情况191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3件,追加逮捕1850人,追加起诉1637人,对396件刑事裁判和211件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

  律师能会见嫌疑人

  郑红说,广东检方加强了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方面,认真执行中央“两个规定”以及最高检、省委实施办法,细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报告、处置、追责措施。另一方面,制定实施《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健全听取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查权,明确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侦查终结前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广东检方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检察官权责划分、办案组织组建和运行、人财物统管等方面制定23份改革文件。

  检方批捕

  广东检方去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43648人,提起公诉170859人,同比分别上升7.63%和14.56%。

  职务犯罪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549人、渎职侵权犯罪649人,其中厅级干部52人,厅级干部查处数同比上升57.58%,县处级干部236人,挽回损失6.59亿元。

  大案要案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案件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614件,同比上升7.53%。

  境外追逃

  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116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7人。

  防止冤假错案

  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8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3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1634人、不起诉3456人。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排除非法证据49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84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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