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服刑人员医疗费偏低 政协委员建言为其买医保
2016-01-28 10:02:3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王艳龙 余朝波
  “现在云南省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实际医疗费财政执行标准为5元/人月,为全国监狱最低标准,且多年未调整。”云南省政协委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27日在云南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建言,提高云南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吉志勇介绍,云南服刑人员数量全国居前。随着服刑人员逐年增加,包括患有艾滋病在内的各类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服刑人员医疗费执行标准过低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云南监狱对服刑人员疾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前,云南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实际医疗费财政执行标准为5元/人月,为全国最低标准。经统计,云南省监狱在押服刑人员2012、2013、2014年基本医疗开支分别为32.23元/人月、33.05/人月、38.64/人月。2014年,仅艾滋病服刑人员的医疗费开支就高达2118.26元/人月。以2014年为例,当年财政拨给的服刑人员医疗费为625.94万元,还不够支付新入监狱服刑人员体检费。

  “服刑人员医疗费严重超支,执行标准亟待提高。”吉志勇称,云南监狱面临着新入监服刑人员身体检查经费缺项,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服刑人员艾滋病、结核病、精神病“三大疾病”缺乏专项经费支持,严重制约防治工作的开展。

  吉志勇称,提高监狱服刑人员的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水平,有利于服刑人员安心接受教育改造,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狱的稳定。建议,提高监狱服刑人员基本医疗费标准,从现在执行的5元/人月提高到35/人月。

  他还建议将在押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近年来,四川、山西等省份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服刑人员刑满回归社会后能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接轨。(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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