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我国法院将完善外逃贪官审理程序
2016-01-23 20:29:5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罗沙 贾雪纯
我国法院将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
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会议提出,各级法院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
“要依法审理以贪污、截留、套取等手段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上说。
会议还提出,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恐怖斗争,正确实施反恐怖主义法。要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大对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会议同时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让罪犯受到应得的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会议提出,各级法院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
“要依法审理以贪污、截留、套取等手段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上说。
会议还提出,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恐怖斗争,正确实施反恐怖主义法。要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大对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会议同时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让罪犯受到应得的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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