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举行青年干警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
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 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
徐家新出席并讲话
2016-01-01 09:17: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以“深入学习邹碧华,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为主题的青年干警演讲比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出席活动并讲话。

  徐家新指出,一年来,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在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举办青年干警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对于深刻理解和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激发广大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具有重要意义。

  徐家新强调,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当一名邹碧华式的好法官,首先要像邹碧华那样,坚持法治信仰,对信仰怀有至死不渝的激情。“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是邹碧华的墓志铭,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支撑邹碧华这种激情和愿望背后的强大精神支柱,就是他坚定的理想信念,尤其是他对法治的信仰。我们正处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最好时期,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法律人,包括青年法律人,更应像邹碧华那样,不因纷扰而迷茫,增强从事司法职业的自豪感,为司法职业理想奋斗终身。

  徐家新指出,在邹碧华身上,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和高超的司法能力,他因此赢得了同行的尊敬和广大群众的依赖。法律是无情的,但作为一名司法职业者,要恪守司法为民、增强司法能力,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以精深的法律素养,处理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贡献力量。

  徐家新强调,当一名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就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有强烈的担当精神。邹碧华面对困难、面对难啃的硬骨头不回避,面对阻力不退缩,勇于担当,认真负责,“一点一点往前拱”,这就是“燃灯者”精神。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治理遇到许多新情况、司法新旧机制转换的背景下,更需要大力提倡这种精神,这也是新时期优秀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徐家新指出,法律职业的中立性、裁判性、终局性特征,注定了法官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注定法官要有不同于一般公职人员的更高职业操守。社会大众往往把法官看成正义的代表和化身,必须像包拯那样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不能容忍法官身上有任何瑕疵、缺点。这种职业性特征也是司法改革中探索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较好职业保障的主要原因。对每一位法官和每一个立志成为法官的人来讲,要成为像邹碧华那样的法官,就要自觉遵持法官职业操守,甘于寂寞,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此次比赛由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团委和青年联合会举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27个部门的28名选手参加了比赛。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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