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门面 锐“创”前行
——“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三中院改革一年间
2015-12-29 07:55: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严剑漪 陈凤 高卫萍
  2014年12月28日,我国首家专门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一年过去了,这家新生法院运行得如何?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进了坐落在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的上海三中院。

  创“业”,突出公正性

  “第一次到法院立案没请律师,心里有些紧张,生怕哪个环节出错,还担心因为不懂被责骂,现在看起来,自己真是多虑了!”张先生一边翻着《行政诉讼释明规则》一边告诉记者,他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

  为平衡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促进诉讼规范和服判息诉,上海三中院建立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并大力推进审判机制创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指引。

  上海三中院立案庭庭长钱光文带着记者来到法院底楼大厅的导诉台,只见由律师和院校学生组成的志愿者正在导诉台前为当事人进行立案前的免费法律咨询。

  “这是我们在全国首创的立案清单制度。”钱光文递过来一张清单,上面罗列了诉讼所需的各类诉讼材料,当事人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自己所要准备的材料。“立案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网上清单打印、网上立案等措施,免去来回奔波的辛苦。”钱光文说。

  据悉,上海三中院专门制定了全国首个《行政诉讼释明规则》和《一审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规则》,既规范了简易程序的运作,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透明度高、权威度高、满意度高,这是上海三中院提出的发展目标。记者在一份统计材料里看到,截至今年12月20日,上海三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31件,审结1054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3.2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73.71%,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裁定再审率均为零。

  创“举”,讲求跨合度

  一家新生的法院常常会碰上底子薄、人员缺、基础弱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成立一年来,上海三中院始终秉持创业的态度,勤学习,重基础,目前已初步构建了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的跨行政区划管辖体系,落实了包括院庭长常态化办案、审委会及合议庭运行、专业法官会议和法官助理管理等五项制度,同时搭建起法律志愿服务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人才培养交流机制等社会化合作平台。

  与此同时,上海三中院开创了独特的“跨界”融合之举: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建立司法审查与行政执法对接沟通机制,发挥司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职能;与上海市检三分院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在强化工作监督的同时,加强相互工作沟通;与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等建立理论与实务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在机制建设当中有创新、有建树。”全国人大代表严诚忠这样评价上海三中院在“跨”字上作的努力。

  创“誉”,拓展影响力

  “上海三中院的成立是去行政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管理模式新、思路新、举措也新。”

  ……

  今年11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上海三中院视察座谈时纷纷发言,这样的热烈讨论情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记者在一组数据中看到,为了让公众更加了解法院,拓展法院的影响力,上海三中院已经通过微博、微信、网站(中英文网站)、手机APP,视频、图文、手机电视直播庭审8场,举行公众开放日6次,组织企业员工、党校学员、在校学生前来法院参观、旁听庭审。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介绍知产法院工作情况,院领导接受媒体专访9次。

  今年8月底,上海三中院还开创性地把法庭“搬”进党校课堂,该院院长吴偕林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上海市建管委、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上海浦东新区党校近200名政府机关负责人和法制工作人员旁听了这次庭审。庭审结束后,吴偕林还现场进行了以案说法,以期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应诉。

  “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示范型法院是我院的总体发展目标,我们以‘创’字为统领,边建设、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改革。”吴偕林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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