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案开审
2015-12-26 10:00: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周瑞平 黄锋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一案,经持续两天审理,于23日晚8时30分闭庭。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学凡在1997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胡学凡就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辩护人申请对胡学凡在侦查机关的全部供述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庭予以准许,并当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同时应辩护人申请,法庭同意证人张某出庭作证,接受辩护人和公诉人质询。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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