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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洛云
2015-12-22 14:39: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姓 名:李洛云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2.10
学历:博士研究生(在读)
工作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现任职务: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职级:正处级
个人简历:
1995年入职门头沟法院,先后就职于经济庭、办公室、未审庭、政治处。2000年任政治处组宣科副科长;2002年任政治处组宣科科长;2003年任政治处副主任;2005年任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2012年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2015年任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2000年,荣立门头沟法院个人三等功;2006年,获评中共门头沟区委优秀党务工作者;2007年,荣评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自2006年主管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9年间,在典型人物、重点案例、创新举措等正面宣传方面成绩显著。先后推出千里送款执行铁娘子王淑霞、大山里的西游组合斋堂法庭等先进典型;主持召开新闻通报会十余次,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活动20余次,其中未成人民事审判社会观护制度、轻罪限制性消灭记录、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等多项制度,受到多家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开展集中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及舆论反响。2015年,北京某医院申请执行陈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1+1》、新华社北京分社等147家媒体跟踪报道,为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2.10
学历:博士研究生(在读)
工作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现任职务: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职级:正处级
个人简历:
1995年入职门头沟法院,先后就职于经济庭、办公室、未审庭、政治处。2000年任政治处组宣科副科长;2002年任政治处组宣科科长;2003年任政治处副主任;2005年任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2012年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2015年任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2000年,荣立门头沟法院个人三等功;2006年,获评中共门头沟区委优秀党务工作者;2007年,荣评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自2006年主管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9年间,在典型人物、重点案例、创新举措等正面宣传方面成绩显著。先后推出千里送款执行铁娘子王淑霞、大山里的西游组合斋堂法庭等先进典型;主持召开新闻通报会十余次,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活动20余次,其中未成人民事审判社会观护制度、轻罪限制性消灭记录、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等多项制度,受到多家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开展集中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及舆论反响。2015年,北京某医院申请执行陈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1+1》、新华社北京分社等147家媒体跟踪报道,为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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