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在草原上种林木 毁坏草原被判刑
2015-12-18 15:52:17
中国法院网讯 (李在女) 种植林木是好事,但在草原上种植林木则属违反草原法的规定。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对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齐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刘某某自2009年至2013年期间,在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共和镇富共公路二沟河东侧坝两侧、共和镇永长村西北界坝南侧等地,非法占用草原259.2亩用于种植林木。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能够如实坦白且自愿认罪及为初犯等情节,故对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刘某某自2009年至2013年期间,在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共和镇富共公路二沟河东侧坝两侧、共和镇永长村西北界坝南侧等地,非法占用草原259.2亩用于种植林木。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能够如实坦白且自愿认罪及为初犯等情节,故对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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