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司法研讨会在京闭幕
通过《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五周年总结会北京共识》
杜万华斯蒂尔茨致辞
2015-12-11 07:4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12月10日上午,中德司法研讨会暨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五周年总结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闭幕。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和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宪法法院院长斯蒂尔茨分别致辞,斯蒂尔茨主持闭幕式。

  杜万华在致辞中表示,会议期间,中德两国司法领导人和相关政府部门及有关方面的代表高度评价两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两国司法领导人和高层及法官围绕两国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作了主旨演讲和专题报告,两国法官和有关方面代表对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实施五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对项目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杜万华表示,此次会议为中德双方司法界面对面的沟通搭建了一个十分难得的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双方可以互相倾听对方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换一个视角来审示自身的法治现代化进程和司法改革,回顾和展望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品味与思考两国司法交流的过去和未来;在交流彼此法治实践的差异和共性的同时,双方都在思考法治的真谛以及如何使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杜万华表示,中德两国虽然空间距离遥远,社会制度相异,文化传统不同,但让法律种子在各自不同的社会土壤上,生长出良善的法治之树,结出造福于民的秩序之果,是两国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共同目标。为了这个共同目标,中国愿意拿出改革成果与世界各国共享,并吸纳世界各国的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只有汇集世界法律文化的精髓,中国法治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杜万华最后表示,此次会议是双方开展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合作的起点,希望中德两国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框架下,在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中开展更丰富多彩的活动,期待两国司法领导人和各层级的法官能彼此交换看法,交流经验,相互促进,让彼此的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更加便民利民。

  斯蒂尔茨在致辞中表示,虽然中德两国国情不同,司法制度也存在差异,但公平正义是两国法官的共同追求,希望中德两国继续加强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借鉴,为实现公平正义而共同努力。

  在今天的闭幕式上,全体代表集体讨论并通过了《中德司法研讨会暨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五周年总结会北京共识》。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