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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
——法院及时撤销涉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调解书
2015-12-04 14:38:41 | 来源:新华网
(1)基本案情
王某与韩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婚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并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多间,2004年因征地拆迁获得三套安置房。2013年5月,王某因无法忍受韩某长期外遇及家庭暴力,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期间,韩某和哥哥姐姐合谋,让他们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韩某自己,称三套拆迁安置房为其父母遗产,要求平均分割并继承遗产,法院于2013年9月作出调解书,三套房产由七个子女共同继承。王某知晓后,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于2014年1月诉至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民事调解书。
(2)办理过程及结果
因年代久远,关于涉案房产的证据取证非常困难,尤其是涉及农村土地及宅基地的证据,有些档案因保管不善,已经趋于灭失。经过长达两个月的艰苦取证,在相关机关的配合下,代理律师协助王某取得了所有涉案证据。2014年3月18日,王某诉韩某等人请求撤销民事调解书一案开庭审理,原告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等人协议认定为父母遗产的房屋有应属于原告王某的份额,韩某等人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判决支持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民事调解书。韩某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上诉人韩某等人的全部请求。
(3)典型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郊和农村的土地房屋逐渐升值,由离婚引发的农村妇女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仍是一个难点问题,所牵涉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大,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案王某面对丈夫的家庭暴力,以及串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恶劣行为,毅然提起了离婚及撤销民事调解书两场诉讼,以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赢得了胜利,这种依法维权的决心、勇气非常值得肯定和学习。王某的律师排除农村宗族利益的干扰,做了扎实、有效的取证工作,法院最终以调解协议违反继承法规定为由,撤销了民事调解书,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本案也提示了要警惕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与他人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妇女权益的情况发生。
王某与韩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婚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并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多间,2004年因征地拆迁获得三套安置房。2013年5月,王某因无法忍受韩某长期外遇及家庭暴力,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期间,韩某和哥哥姐姐合谋,让他们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韩某自己,称三套拆迁安置房为其父母遗产,要求平均分割并继承遗产,法院于2013年9月作出调解书,三套房产由七个子女共同继承。王某知晓后,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于2014年1月诉至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民事调解书。
(2)办理过程及结果
因年代久远,关于涉案房产的证据取证非常困难,尤其是涉及农村土地及宅基地的证据,有些档案因保管不善,已经趋于灭失。经过长达两个月的艰苦取证,在相关机关的配合下,代理律师协助王某取得了所有涉案证据。2014年3月18日,王某诉韩某等人请求撤销民事调解书一案开庭审理,原告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等人协议认定为父母遗产的房屋有应属于原告王某的份额,韩某等人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判决支持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民事调解书。韩某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上诉人韩某等人的全部请求。
(3)典型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郊和农村的土地房屋逐渐升值,由离婚引发的农村妇女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仍是一个难点问题,所牵涉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大,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案王某面对丈夫的家庭暴力,以及串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恶劣行为,毅然提起了离婚及撤销民事调解书两场诉讼,以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赢得了胜利,这种依法维权的决心、勇气非常值得肯定和学习。王某的律师排除农村宗族利益的干扰,做了扎实、有效的取证工作,法院最终以调解协议违反继承法规定为由,撤销了民事调解书,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本案也提示了要警惕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与他人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妇女权益的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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