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宠物伤人是否应当赔偿?
2015-12-01 10:37: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青烨
  问:前几天,我儿子在公园玩耍时,被一条流浪狗咬伤。调取监控录像后,我们发现狗的外貌和街道上贴的一张寻狗启示上的狗一模一样。我们联系上贴寻狗启事的人家,对方确认说的确是他们家的狗,一个星期前走失的。但是,对方称狗已经走失多日,而且现在也没有找到,不同意对我家进行赔偿。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只要能证明造成您儿子受伤的狗的确是对方丢失的,则动物饲养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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