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2015-10-16 10:4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威利
  问:我有一朋友结婚后患了精神病,他的妻子长期对他不管不问,一直都是由他父母在照顾他,请问,我朋友现在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和他妻子离婚并分割财产?

                           重庆 王某某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首先,可以由你朋友的父母等近亲属向你朋友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申请认定你朋友系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法院确认你朋友确实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确实存在你所说的妻子存在遗弃等严重损害你朋友合法权益情况的,你朋友的父母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关系。准许变更监护关系后,再由其父母代理你朋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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