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5年一审 打破“终身制”
2015-10-11 14:01:2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俞俭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严格教师“准入制”,湖北省决定从今年起全面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5年一审,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须参加定期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介绍,有三类情形暂缓定期注册,即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在一个注册周期内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须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如违反师德考规范影响恶劣的、或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则注册不合格。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利于促进在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保持良好师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门将制定相应的申诉制度,畅通教师申诉渠道,保障公平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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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须参加定期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介绍,有三类情形暂缓定期注册,即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在一个注册周期内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须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如违反师德考规范影响恶劣的、或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则注册不合格。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利于促进在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保持良好师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门将制定相应的申诉制度,畅通教师申诉渠道,保障公平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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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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