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短信引发“约架”,大学生聚众斗殴被判刑
2015-09-21 14:48:2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未满18周岁的小唐和小方共同就读于杭州某职业技术学院,是靠得住的“哥们”。

  19岁的小方跟同班女生小璐谈了恋爱。在翻看女友短信时,小方发现了一个叫阿斌的男生,叫小璐“小傻瓜”。小方马上打电话给阿斌,让对方不要骚扰小璐,没想到阿斌根本不吃这一套。两个人,一个不依不饶一定要阿斌当面道歉,一个不肯吃亏要“找回面子”,于是最后就变成了“约架”,各自叫了朋友来撑场子。小唐就为了“哥们”义气,自然跑来助阵。

  2012年3月13日,双方带着刀具、木棍去谈判,没说几句就打上了,阿斌的一位朋友被砍倒。

  裁判结果

  这次“约架”中的8人被判刑,其中小唐被判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江干法院审理过程中,曾给每个人发了一张小纸条,让他们写下心里话。小唐写道:“爸爸再婚了,又生了个儿子,自己不受重视了,所以就跟同学特别亲,觉得同学有什么需要就要义不容辞地帮忙,所以打架也跟着去了。”

  法官跟小唐爸爸聊过后发现,爸爸还是非常爱他的,他家庭条件不算太好,但还是花了不少钱送小唐到学校读书,只是平时忙于在外赚钱跟小唐交流很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爱。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较多,主要是未成年人容易拉帮结派、盲目讲究“兄弟义气”所致。浙江近五年判决的29119名未成年犯中,有11850人涉及共同犯罪,所占比例为40.7%。本案八名被告人中,六人为在校大学生,小唐系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八名青少年被告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各被告人在接受心理辅导过程中敞开心扉,深刻剖析自己的犯罪成因,反省了自己的行为,也认识到除了暴力还有其他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场旁听心理辅导的被告人家长、学校老师也深受触动,纷纷表示应反思各自的教育方法是否妥当。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能够有效地缓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紧张、恐惧心理,促使其认罪服判,是法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高赞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