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5-09-17 14:49:27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07年4月起,涉案江苏省无锡市梓旺村村民黄震等陆续向当地政府部门信访,反映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工程完工营运后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回复宁沪高速公司将安装声屏障进行降噪。后宁沪高速公司虽安装声屏障进行整改,但当地村民仍反映交通噪声污染严重,整改措施未能解决交通噪声扰民问题。2010-2011年,无锡市环保局陆续向宁沪高速公司发函要求进一步采取更换声屏障材质,延长声屏障距离等整改措施。但仍未能彻底解决涉案村庄的交通噪声污染问题。

  裁判结果

  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14年3月20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噪声污染责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无锡中院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调查工作,并委托有关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对于监测报告中的噪声数据,法院又向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等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从而确认涉案三个行政村(五个自然村)除个别测点昼间交通噪声超标外,夜间各测点交通噪声普遍超标。法院会同宁沪高速公司对涉案五个自然村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宁沪高速公司提出加装声屏障、更换声屏障材质、声屏障加高、延长等进一步降噪的解决方案,并根据专家建议对解决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在此基础上,法院主持制定调解方案,由宁沪高速公司于调解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采取包括延长、加装、加高声屏障,更换声屏障材质等整改措施进行降噪,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均予确认。

  典型意义

  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八车道以来,交通量增长迅速,极大地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公众享受优美、舒适环境质量的权益时常受到损害。涉案无锡地区经济发达,但土地资源紧张,人口密度高,交通道路与沿线居民区距离近,交通噪声控制难度较大。无锡中院受理此案,坚持既要依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要保护群众安居乐业所需的良好环境,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的再次产生,从根本上解决噪声挠民的问题,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效益。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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