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抢小孩未遂”事件真相调查:信息不实
2015-07-01 14:52:44 | 来源:甘肃日报 | 作者:齐兴福
“求扩散,就是这个人,刚在鸿运润园门口,差点把我儿子抢走了……”6月25日,一条图文并茂的信息通过微信、QQ群等渠道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抢孩子?——这一敏感的字眼触动着很多人的神经,事件很快发酵。之后警方迅速介入。20多小时后,真相浮出水面:经查,该信息严重不实。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应该合法上网,理性思维,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制造谣言,不给个别用心不良的不法分子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
报案:有人抢小孩未遂
6月25日17时20分,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雁西路派出所接到一名付姓女子的报案,称当天下午,她在城关区鸿运润园东门口自己的车内和司机魏某一起等待母亲和小孩时,有陌生男子抢其孩子未遂。
询问结束后,民警让付某通知其母亲到派出所配合民警做进一步调查,并让其将手机上的照片下载后提供给警方。
付某离开派出所后不久,便在其微信朋友圈、QQ群里发出了一条消息:“求扩散,求扩散。就是这个人,刚在鸿运润园门口,差点把我儿子抢走了。我在路边车上等,我妈自己抱小孩出来,他可能以为我妈自己一个人。突然一下子靠过来伸手就硬要拉我儿子的腿。路边还停着一辆没有牌照打着双闪的红色斯柯达。我问他干啥,他笑着跟我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我现在还在抖啊,太恐怖了。妈妈们自己带孩子出门要小心一点……”
付某的信息中,附带了两张图:一名身着白色衬衣的男子,沿着人行道行走,满脸笑容。
这条信息引起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当日19时11分,一网名为“永修老余”的网友通过其新浪微博转发了类似消息。一时间,类似的信息通过网络传播,事件迅速发酵。
调查:“抢孩子未遂”为不实信息
当街抢小孩未遂?该事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6月25日20时30分,城关公安分局局长魏旭杲带领刑警直属大队民警赶到雁西路派出所,指示派出所配合直属大队连夜开展调查。当晚,办案民警对报案人付某及其母亲赵某、司机魏某进行了询问。与此同时,警方还调取了鸿运润园东门及周边监控探头的视频资料。
经警方查证,报案人付某所述及其所发信息与事实不符。
付某的母亲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她并未发现穿白衬衣的陌生男子有拉拽付某儿子的现象,其出门后也无任何人跟踪。司机魏某证实,付某的母亲准备上车时与该陌生男子有一段距离,而且该男子与老人和孩子均无身体接触。
警方调取的相关视频监控资料也清晰地记录了事发前后的整个过程:付某的母亲赵某抱着孩子从鸿运润园东门出来后,直接走向付某的越野车。穿白衬衣陌生男子由北向南沿人行道行走。赵某抱着小孩没有停顿地走到越野车旁并上车,陌生男子虽在赵某身后,但与赵某有一段距离,而且未发现他们之间有身体接触。
警方还查到了付某信息中提到的那辆红色两厢斯柯达轿车。经查,该车于当日16时28分在东门短暂停留后离开。在赵某抱着小孩走出东门时,红色两厢轿车已离开东门。
探究:白衣男子到底是谁
那么,视频中出现的穿白色衬衣的男子究竟是谁?他当时在干什么?6月26日凌晨5时许,办案民警在青白石一处废品收购商店找到了该男子,并将其就近传唤到青白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该男子姓王,河南省项城市人,今年50岁,两年前与妻子一起来到兰州从事废品收购生意。
王某称,6月25日下午,他去距鸿运润园不远的一处工地洽谈废品收购一事。谈完事后,行至鸿运润园东门附近时,他确实遇到过一名抱小孩的妇女。
王某称,他和抱小孩的妇女一前一后走到越野车旁边时,该妇女打开车门上车,由于该段人行道不是很宽,打开的车门挡住了人行道,他便稍作停顿,准备从左面绕过越野车向前走,恰巧抱小孩妇女已经上车并关上了车门,他就没有绕道。其间,他发现越野车上的一名年轻女子给他拍了照片。直到被警方传唤后,他才明白25日下午发生了什么。
至此,这起“街头抢小孩未遂”的闹剧画上了句号。
付某为何要发布这样的不实信息?警方分析称,因近期网络上有关街头抢孩子的传言很多,作为母亲,付某对此十分敏感,见到陌生男子走在母亲身后,有一种不安全感。付某在遇到自己认为“形迹可疑”人员时选择报警,做法是正确的,但其之后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实则造成社会恐慌。
思考:“抢孩子”谣言为何盛传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一条不实信息不攻自破,而事件本身留下了很多思考。
“微信朋友圈到底该不该信?”事发后,网友“小流星雨”发出了这样一条微信。他的一位挚友通过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关于孩子丢失的信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他想都没想就转发了。但事实证明,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13年2月,省外一些城市就曾出现过“当街抢小孩”的谣言。今年6月18日、19日,网上又传出江苏、河南等地又出现了类似的传言,经警方查证,均为谣言。而就在6月25日“兰州当街抢小孩未遂”事件发生的前几天,兰州警方官方微博曾对一条“兰州最近来了一千多人在抢孩子”的虚假信息进行过专门辟谣。
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震海分析称,微信谣言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和疾病三个领域,制造恐慌是谣言传播常用手段,而谣言又恰好激起我们保护重要亲友的欲望,“我们每个人觉得转发就是为亲友着想,殊不知,这样做,会制造一种社会恐慌,很可能给用心不良者提供了利用的机会。”此外也不排除一些营销号为了自身利益造谣。时下,一些网络营销类公共账号为了吸引粉丝,往往会抛出这样的噱头,当微信粉丝积攒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会吸引到公关公司的注意,继而获得广告收入。
警方提醒,对于网络上的一些传言,广大网民首先应该查看来源是否为警方或是正规媒体,警惕城市营销账号将新闻进行“本地化改写”,若难以核实,可以联系当地警方,进行求证,警惕单一信源,切勿凭借一张图片或一段无法分辨时间、地点的视频确认事实。警方提示,造谣及传谣皆要负相应地法律责任,切莫以为只是随手转发提醒,当心“引火烧身”。广大市民应理性对待网络传闻,不传谣、不信谣,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抢孩子?——这一敏感的字眼触动着很多人的神经,事件很快发酵。之后警方迅速介入。20多小时后,真相浮出水面:经查,该信息严重不实。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应该合法上网,理性思维,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制造谣言,不给个别用心不良的不法分子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
报案:有人抢小孩未遂
6月25日17时20分,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雁西路派出所接到一名付姓女子的报案,称当天下午,她在城关区鸿运润园东门口自己的车内和司机魏某一起等待母亲和小孩时,有陌生男子抢其孩子未遂。
询问结束后,民警让付某通知其母亲到派出所配合民警做进一步调查,并让其将手机上的照片下载后提供给警方。
付某离开派出所后不久,便在其微信朋友圈、QQ群里发出了一条消息:“求扩散,求扩散。就是这个人,刚在鸿运润园门口,差点把我儿子抢走了。我在路边车上等,我妈自己抱小孩出来,他可能以为我妈自己一个人。突然一下子靠过来伸手就硬要拉我儿子的腿。路边还停着一辆没有牌照打着双闪的红色斯柯达。我问他干啥,他笑着跟我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我现在还在抖啊,太恐怖了。妈妈们自己带孩子出门要小心一点……”
付某的信息中,附带了两张图:一名身着白色衬衣的男子,沿着人行道行走,满脸笑容。
这条信息引起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当日19时11分,一网名为“永修老余”的网友通过其新浪微博转发了类似消息。一时间,类似的信息通过网络传播,事件迅速发酵。
调查:“抢孩子未遂”为不实信息
当街抢小孩未遂?该事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6月25日20时30分,城关公安分局局长魏旭杲带领刑警直属大队民警赶到雁西路派出所,指示派出所配合直属大队连夜开展调查。当晚,办案民警对报案人付某及其母亲赵某、司机魏某进行了询问。与此同时,警方还调取了鸿运润园东门及周边监控探头的视频资料。
经警方查证,报案人付某所述及其所发信息与事实不符。
付某的母亲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她并未发现穿白衬衣的陌生男子有拉拽付某儿子的现象,其出门后也无任何人跟踪。司机魏某证实,付某的母亲准备上车时与该陌生男子有一段距离,而且该男子与老人和孩子均无身体接触。
警方调取的相关视频监控资料也清晰地记录了事发前后的整个过程:付某的母亲赵某抱着孩子从鸿运润园东门出来后,直接走向付某的越野车。穿白衬衣陌生男子由北向南沿人行道行走。赵某抱着小孩没有停顿地走到越野车旁并上车,陌生男子虽在赵某身后,但与赵某有一段距离,而且未发现他们之间有身体接触。
警方还查到了付某信息中提到的那辆红色两厢斯柯达轿车。经查,该车于当日16时28分在东门短暂停留后离开。在赵某抱着小孩走出东门时,红色两厢轿车已离开东门。
探究:白衣男子到底是谁
那么,视频中出现的穿白色衬衣的男子究竟是谁?他当时在干什么?6月26日凌晨5时许,办案民警在青白石一处废品收购商店找到了该男子,并将其就近传唤到青白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该男子姓王,河南省项城市人,今年50岁,两年前与妻子一起来到兰州从事废品收购生意。
王某称,6月25日下午,他去距鸿运润园不远的一处工地洽谈废品收购一事。谈完事后,行至鸿运润园东门附近时,他确实遇到过一名抱小孩的妇女。
王某称,他和抱小孩的妇女一前一后走到越野车旁边时,该妇女打开车门上车,由于该段人行道不是很宽,打开的车门挡住了人行道,他便稍作停顿,准备从左面绕过越野车向前走,恰巧抱小孩妇女已经上车并关上了车门,他就没有绕道。其间,他发现越野车上的一名年轻女子给他拍了照片。直到被警方传唤后,他才明白25日下午发生了什么。
至此,这起“街头抢小孩未遂”的闹剧画上了句号。
付某为何要发布这样的不实信息?警方分析称,因近期网络上有关街头抢孩子的传言很多,作为母亲,付某对此十分敏感,见到陌生男子走在母亲身后,有一种不安全感。付某在遇到自己认为“形迹可疑”人员时选择报警,做法是正确的,但其之后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实则造成社会恐慌。
思考:“抢孩子”谣言为何盛传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一条不实信息不攻自破,而事件本身留下了很多思考。
“微信朋友圈到底该不该信?”事发后,网友“小流星雨”发出了这样一条微信。他的一位挚友通过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关于孩子丢失的信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他想都没想就转发了。但事实证明,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13年2月,省外一些城市就曾出现过“当街抢小孩”的谣言。今年6月18日、19日,网上又传出江苏、河南等地又出现了类似的传言,经警方查证,均为谣言。而就在6月25日“兰州当街抢小孩未遂”事件发生的前几天,兰州警方官方微博曾对一条“兰州最近来了一千多人在抢孩子”的虚假信息进行过专门辟谣。
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震海分析称,微信谣言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和疾病三个领域,制造恐慌是谣言传播常用手段,而谣言又恰好激起我们保护重要亲友的欲望,“我们每个人觉得转发就是为亲友着想,殊不知,这样做,会制造一种社会恐慌,很可能给用心不良者提供了利用的机会。”此外也不排除一些营销号为了自身利益造谣。时下,一些网络营销类公共账号为了吸引粉丝,往往会抛出这样的噱头,当微信粉丝积攒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会吸引到公关公司的注意,继而获得广告收入。
警方提醒,对于网络上的一些传言,广大网民首先应该查看来源是否为警方或是正规媒体,警惕城市营销账号将新闻进行“本地化改写”,若难以核实,可以联系当地警方,进行求证,警惕单一信源,切勿凭借一张图片或一段无法分辨时间、地点的视频确认事实。警方提示,造谣及传谣皆要负相应地法律责任,切莫以为只是随手转发提醒,当心“引火烧身”。广大市民应理性对待网络传闻,不传谣、不信谣,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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