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屋买卖“阴阳合同”会遇到什么风险?
2015-06-19 14:32:21 | 来源:江西法院网 | 作者:彭师庆
  问:我最近想去买一套二手房,房主跟我说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注明实际买卖价格,一份则以更低的价格交给房管局等部门,这样签合同的话,可以给我点优惠。后来听人说这属于二手房屋买卖“阴阳合同”,请问签订这样的合同有什么风险?

                               江西 张某

  答: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签一份注明实际交易价格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的“阴合同”,而向房管局、税务局等主管部门申报时使用另外一份“阳合同”,报一个较低的价格以降低税费。

  “阴阳合同”从表面上看似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但实际上对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大。对于卖房者来说,要防止买房者只按照“阳合同”签订的价格付款,对于买房者来说,如果他再次售房的话,所缴的税款可能会大幅增加。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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