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多少钱?
2015-06-12 11:08:41 | 来源:北京法院网 | 作者:张雪薇
  问:王某欠我钱一直没有归还,我们在借款协议上约定以他的一套房屋作为担保,我现在想到法院起诉他,但是又怕他把房子卖了,想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房屋防止他出售。请问申请房屋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多少钱?

  答: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根据你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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