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法官助理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09年成立,是广东省东莞市基层法院之一,辖区经济发达,案件数量在全国基层法院排名前列,先后获得集体二等功、广东省文化建设达标单位、广东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称号。为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全国法院选调法官助理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选调法官助理10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在法院系统内任职;
3、年龄28周岁(含)以下(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4、未婚(配偶在东莞工作的放宽至已婚);
5、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含)以上学位;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7、具备良好的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和综合材料写作能力;
8、在业务部门从事办案工作的法官优先考虑;
9、所在单位同意调动。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陆我院官网www.dsfy.dg.gov.cn,下载并填写《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5年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并对照选任条件提供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未婚证明、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并发送到我院报名邮箱dgdsfyzgk@qq.com。
以下资料如有的,请一并提供:1、本人撰写的裁判文书三篇。2、调研成果或论文获奖的证明材料。3、其他获市级以上奖励证明材料。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本院将通知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包括笔试、机试、面试。考试时间初定7月上旬,为期两天。
五、体检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其他事项
1、本选调公告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解释。
2、咨询电话:0769-89808301,联系人:曾先生。
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