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暴后我出轨了,离婚时我能提损害赔偿请求吗?
2015-06-09 15:15:35 | 来源:北京法院网 | 作者:刘京京
问:我与丈夫的婚后生活一直不理想,他有时也对我拳脚相加,我后来实在忍受不了,搬离这个痛苦的家庭,并出轨了,现在我起诉要求离婚,并提出了损害赔偿要求,法院能支持我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虽然你丈夫的家庭暴力情况符合损害赔偿的情形,但是由于你自身的出轨行为具体是怎样现在无法判断,假设你的出轨行为已经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则无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当然了,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你丈夫的家暴情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虽然你丈夫的家庭暴力情况符合损害赔偿的情形,但是由于你自身的出轨行为具体是怎样现在无法判断,假设你的出轨行为已经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则无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当然了,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你丈夫的家暴情况。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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