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市公安局被指刑讯逼供 政委等被停职
2015-05-28 18:51:15 | 来源:中青在线 | 作者:田荣娟
5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吉林珲春市公安局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扣物不还的“任性”执法行为。27日,珲春市公安局就5月26日《焦点访谈》报道发布声明。声明称,坚决执行组织决定,全力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并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返还当事人的有关财物。
据媒体报道,2011年4月,常洪德、王艳俊、付刚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2013年5月,他们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到12年。几经反复,2014年12月,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终于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决定“不起诉”。3人觉得冤枉,反映当时珲春市公安局民警用写好的笔录让他们签字,不签就被打。现在他们虽被释放,但被扣的雷克萨斯、路虎、身份证等却不归还。珲春市公安局政委说:“该给你的给你,不该给你的肯定是给不了。”
珲春市公安局的“任性”执法行为被《焦点访谈》曝光后,引发热议。5月27日,珲春市公安局发布声明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后,珲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连夜召开党委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的五项决定及州公安局党委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吸取教训、查找问题根源。
珲春市公安局表示“痛定思痛”,将坚决执行组织决定,立即执行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对市公安局政委禹军和刑侦大队大队长韩志强停职处理并接受调查的决定,免去郝波法制大队长职务,给予法制民警宋学武停职处理。同时,全力配合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违规执法专案调查组和市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作风专项工作组,对涉事相关人员认真调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月27日,珲春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局纪律作风整顿大会,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媒体报道,2011年4月,常洪德、王艳俊、付刚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2013年5月,他们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到12年。几经反复,2014年12月,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终于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决定“不起诉”。3人觉得冤枉,反映当时珲春市公安局民警用写好的笔录让他们签字,不签就被打。现在他们虽被释放,但被扣的雷克萨斯、路虎、身份证等却不归还。珲春市公安局政委说:“该给你的给你,不该给你的肯定是给不了。”
珲春市公安局的“任性”执法行为被《焦点访谈》曝光后,引发热议。5月27日,珲春市公安局发布声明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后,珲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连夜召开党委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的五项决定及州公安局党委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吸取教训、查找问题根源。
珲春市公安局表示“痛定思痛”,将坚决执行组织决定,立即执行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对市公安局政委禹军和刑侦大队大队长韩志强停职处理并接受调查的决定,免去郝波法制大队长职务,给予法制民警宋学武停职处理。同时,全力配合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违规执法专案调查组和市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作风专项工作组,对涉事相关人员认真调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月27日,珲春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局纪律作风整顿大会,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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