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刮倒围栏砸坏车,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2015-05-07 09:39: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建国
  问:我是大庆高新区辖区一居民,前不久,我把车停放在物业公司的停车场,当晚刮大风下大雨,致使物业公司的铁围栏掉下来,将我的车砸坏,后我修车花费12800元,其中保险公司向我理赔了10247元。我找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结果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说事发原因是大风,而出现大风是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应免责。请问我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大庆 汪女士

   答: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原因和战争等社会原因。如属正常的刮风下雨,即使程度强烈也不能视作不可抗力;而对于台风、闪电等气象台未能预先预报,或者虽已预报但当事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却仍不能避免损害后果发生的,则当属不可抗力。由此可见,作为物业公司所有并管理的围栏,被风刮倒致使你的车辆被砸坏,对你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因此你有权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

  但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就你这起纠纷来说,赔偿你的损失应从中扣除保险公司理赔你的那一部分,即仅就其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在此范围内,你可以与其协商赔偿;如果仍协商不成,你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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