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首页
新闻
审判
执行
评论
时讯
法学
地方法院
论坛
博客
客户端
首页
>
法学
>
法律服务
>
其他
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抵押?
2015-04-10 15:04:11
|
来源:北京法院网
|
作者:刘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责任编辑:刘帆
分享到:
网友评论:
0
条评论
相关新闻:
暂无相关新闻!
要闻
最高法:不忘初心使命 践行公平正义
“要牢牢守住人民法院工作的初心,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详情】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全国法院优秀微电影微视频
新剧本征集启事
郭声琨会见巴基斯坦参谋长联席...
中央政法委机关召开"保持清正廉...
周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
庭审直播
点击排行
李鹏同志逝世 享年91岁
新政出炉 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本...
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的罪犯何龙...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发生有害...
孙小果再审一案的观察与分析
孙小果案再审彰显法治力量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
周强:为推动全面停止军队有偿...
“爱心妈妈”涉恶案一审宣判 ...
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突破40...
图文直播
2019年7月29日14:30,山东莱西法院审理原告柳孔圣与被告刘德治名誉权纠纷一案
7月29日14:00 村妇冒充他人虚假举报 被冒充者与被举报者诉法院索赔
7月29日14:00 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劳动者索要补偿金
7月29日14:00 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 处罚后要求健康赔偿
7月29日13:30 房屋漏水原因成谜 户主诉上法庭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