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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栩代表: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人员分类管理亟待突破
2015-03-14 14:25:13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推进司法改革需要有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近年来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矛盾,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因素是体制问题。”3月14日上午,本届人代会法院系统唯一来自基层法院的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做客最高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5年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时明确表示。
作为一名工作在最基层的人民法官,朱正栩期待今年国家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能有更加积极的进展,特别希望在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法院内部人员分类管理等体制改革以及相应的法官从业保障制度建设等问题上有新的突破,以尽快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和管理体系,从而缓解目前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一线审判力量不足、压力过大等问题。朱正栩以她所在的闹店法庭为例,现有4名正式干警、2名审判员、1名助审员、1名书记员,每年受理案件为300-400件之间,整体来说压力比较大。
朱正栩说,当前,对于法官的管理与一般公务员管理区别并不大,但是法官职业本身特点决定了对于法官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公务员。职业特点决定了对于法官的各方面素质实际要求更高,但是缺乏相应的培养的保障机制,造成了法官职业对于法律专业的高素质大学生、研究生没有吸引力。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律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第一不愿意来,第二是招录进来也往往留不住,人才流失很严重。建议尽快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管理,法官等级不再与行政机制挂钩。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建立起与相适应的工资等保障制度,同时,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职业特点的管理监督制度。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法官跟其他辅助人员职责不明,审判工作与辅助性工作、行政事务相混杂。朱正栩说:“象我,又要开庭审理案件又要做文书送达等工作,还要承担行政事务,非常影响效率。”
朱正栩做了一些调查,很多法院对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招录要求都是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她认为这样的条件设置并不合理。书记员的岗位并不需要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需要的是打字速度、语言归纳能力等,更偏向文秘专业。让法律专业人才从事书记员的工作也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的一个体现。由此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岗位要求与人员素质不匹配,另一方面还会产生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向法官过度流动现象,造成队伍专业化不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她期待今年这种情况有所改进。
作为一名工作在最基层的人民法官,朱正栩期待今年国家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能有更加积极的进展,特别希望在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法院内部人员分类管理等体制改革以及相应的法官从业保障制度建设等问题上有新的突破,以尽快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和管理体系,从而缓解目前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一线审判力量不足、压力过大等问题。朱正栩以她所在的闹店法庭为例,现有4名正式干警、2名审判员、1名助审员、1名书记员,每年受理案件为300-400件之间,整体来说压力比较大。
朱正栩说,当前,对于法官的管理与一般公务员管理区别并不大,但是法官职业本身特点决定了对于法官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公务员。职业特点决定了对于法官的各方面素质实际要求更高,但是缺乏相应的培养的保障机制,造成了法官职业对于法律专业的高素质大学生、研究生没有吸引力。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律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第一不愿意来,第二是招录进来也往往留不住,人才流失很严重。建议尽快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管理,法官等级不再与行政机制挂钩。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建立起与相适应的工资等保障制度,同时,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职业特点的管理监督制度。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法官跟其他辅助人员职责不明,审判工作与辅助性工作、行政事务相混杂。朱正栩说:“象我,又要开庭审理案件又要做文书送达等工作,还要承担行政事务,非常影响效率。”
朱正栩做了一些调查,很多法院对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招录要求都是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她认为这样的条件设置并不合理。书记员的岗位并不需要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需要的是打字速度、语言归纳能力等,更偏向文秘专业。让法律专业人才从事书记员的工作也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的一个体现。由此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岗位要求与人员素质不匹配,另一方面还会产生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向法官过度流动现象,造成队伍专业化不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她期待今年这种情况有所改进。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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