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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燃灯者”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采访部主任、记者 郝洪
2015-03-03 08:2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记者郝洪。
邹碧华骤然辞世后,人民日报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邹碧华人物通讯和评论,并连续刊登评论文章,讨论“邹碧华现象”。
这些报道,与其说是我们采写的,不如说是所有自发追悼邹碧华的人们共同书写的。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今天的社会,价值多元,众声喧哗,人们早已习惯对偶像的质疑和解构,为什么邹碧华能够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因为,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
采访邹碧华本科和研究生同学,他们回忆起求学、从业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邹碧华们亲历这段流金岁月,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
人们常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学毕业后,邹碧华有许多同学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收入远比他这个法官高。在基层法院实习时,事物的琐碎,也曾让他有些茫然。
可时间久了,邹碧华却发现,每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接受我采访时感慨道,这样的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对公平正义追求所带来的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很多人和我谈起邹碧华的性格,只要他认准的事儿,他坚持要做到最好。记得第一次采访邹碧华,就感受了他的一股闯劲。那是2013年,上海高院举行李旭利“老鼠仓”案新闻发布会。当时,因舆论对案件存有争议,要不要公开审理,还有不同的意见。邹碧华却主张,不仅要公开审理,还要微博直播庭审,庭审结束后就开新闻发布会。
在后来一次讲演中,邹碧华谈到此案时说,“就是要公开,就是要从一件件案子公开做起,用公开促进公正,这是做法官应有的职责。”
后来,还听说过许多他做过的很“前卫”的事儿。这些在旁人看来过于较真、太超前的事情,他做起来那么自然而然。这是因为,信仰不是用来谈论的,是用来实践的,是从一件件微小事情起步,踏实向前。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儿子说,因为爸爸很少会冲我发火,他和我说一件事,不同角度分析,再一对比,道理就很明白了。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接受我采访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
采访中,长宁区法院法官张青讲了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深深震动了他。有一次,他接待一个离婚案件,邹院长过来旁听。当事人怀疑妻子转移财产,要求法院出面调查。当事人说得琐碎,线索提供也不全面,情绪却越说越激动,张青正想拒绝。邹碧华说,你试试看,也许能查到。
中午,邹碧华对张青说,法官要关注当事人情绪,这能促进案子调解。他后来还特别谈到法官要有心理学知识,要有人文关怀。他说,“当一个好法官光靠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
上海高院一位法官回忆,在一起投资诈骗案审理时,数以百计的被害人涌到了法院,情绪十分激动。邹碧华对主审法官说:“你们好好开庭,我帮你们接待当事人。”他开设多个法庭让当事人旁听、观看直播,甚至联系好救护车到场待命。
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区,面积虽然狭小,就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的房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陌生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
在邹碧华看来,“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他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坚持用理想与激情去影响下属,引导大家不抱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工作,手头工作做好了,就是推进法治进步。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下属产生影响力。”
许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一位年轻法官说。邹碧华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一起为法治进步而努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燃灯者,是冲破黑暗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
“一人逝去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这是一位律师对“邹碧华现象”的解读。
改革从来多艰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邹碧华们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中国法治未来,而是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什么还要义无反顾?
我在采访邹碧华时,他曾经这样总结自己的法律生涯,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他感恩这个改革时代,所以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制定法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时,历经34稿。司改办同事回忆,很多时候,邹碧华冲在前面,他说,“你们不方便说,我去说!”一次跟随邹碧华赴京汇报,大家在午餐时感叹司改之难,邹碧华不无幽默地说:“在座各位的智商加起来都要爆表了,不要怕!”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始终保持着昂扬的斗志。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上海司法改革启动,每一项改革都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作为法院系统改革的具体实施者,邹碧华提出了许多建议——要有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院长、庭长首先要办案子,不办案子,就没有话语权;给予法院系统改革自主权,科学分配高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员额比例。支撑这些建议的,则是他主导的全市法官办案情况大调研;是他独创的分析办案质效的“案件权重系数”;是他在长宁法院总结的40万字的管理心得;是他在美国进修一年写下的4万字研究报告。
改革需要担当,有勇气担当,还要有底气担当。邹碧华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打折,不因碰到障碍就浅尝辄止。这样的改革担当,是敢为、善为。
在许多人看来,现在的社会,不要说信仰坚守者的担当,单单谈论信仰,可能就需要勇气。但在邹碧华看来,我们不能因此就拒绝信仰,不愿相信美好事物的人,如何看得见美好?又如何去创造美好?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社会的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不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吗!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如果我们都能燃起心中的那盏灯,这世界,光明永存!
谢谢大家!
大家好!我是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记者郝洪。
邹碧华骤然辞世后,人民日报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邹碧华人物通讯和评论,并连续刊登评论文章,讨论“邹碧华现象”。
这些报道,与其说是我们采写的,不如说是所有自发追悼邹碧华的人们共同书写的。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今天的社会,价值多元,众声喧哗,人们早已习惯对偶像的质疑和解构,为什么邹碧华能够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因为,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
采访邹碧华本科和研究生同学,他们回忆起求学、从业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邹碧华们亲历这段流金岁月,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
人们常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学毕业后,邹碧华有许多同学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收入远比他这个法官高。在基层法院实习时,事物的琐碎,也曾让他有些茫然。
可时间久了,邹碧华却发现,每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接受我采访时感慨道,这样的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对公平正义追求所带来的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很多人和我谈起邹碧华的性格,只要他认准的事儿,他坚持要做到最好。记得第一次采访邹碧华,就感受了他的一股闯劲。那是2013年,上海高院举行李旭利“老鼠仓”案新闻发布会。当时,因舆论对案件存有争议,要不要公开审理,还有不同的意见。邹碧华却主张,不仅要公开审理,还要微博直播庭审,庭审结束后就开新闻发布会。
在后来一次讲演中,邹碧华谈到此案时说,“就是要公开,就是要从一件件案子公开做起,用公开促进公正,这是做法官应有的职责。”
后来,还听说过许多他做过的很“前卫”的事儿。这些在旁人看来过于较真、太超前的事情,他做起来那么自然而然。这是因为,信仰不是用来谈论的,是用来实践的,是从一件件微小事情起步,踏实向前。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儿子说,因为爸爸很少会冲我发火,他和我说一件事,不同角度分析,再一对比,道理就很明白了。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接受我采访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
采访中,长宁区法院法官张青讲了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深深震动了他。有一次,他接待一个离婚案件,邹院长过来旁听。当事人怀疑妻子转移财产,要求法院出面调查。当事人说得琐碎,线索提供也不全面,情绪却越说越激动,张青正想拒绝。邹碧华说,你试试看,也许能查到。
中午,邹碧华对张青说,法官要关注当事人情绪,这能促进案子调解。他后来还特别谈到法官要有心理学知识,要有人文关怀。他说,“当一个好法官光靠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
上海高院一位法官回忆,在一起投资诈骗案审理时,数以百计的被害人涌到了法院,情绪十分激动。邹碧华对主审法官说:“你们好好开庭,我帮你们接待当事人。”他开设多个法庭让当事人旁听、观看直播,甚至联系好救护车到场待命。
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区,面积虽然狭小,就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的房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陌生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
在邹碧华看来,“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他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坚持用理想与激情去影响下属,引导大家不抱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工作,手头工作做好了,就是推进法治进步。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下属产生影响力。”
许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一位年轻法官说。邹碧华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一起为法治进步而努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燃灯者,是冲破黑暗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
“一人逝去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这是一位律师对“邹碧华现象”的解读。
改革从来多艰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邹碧华们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中国法治未来,而是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什么还要义无反顾?
我在采访邹碧华时,他曾经这样总结自己的法律生涯,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他感恩这个改革时代,所以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制定法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时,历经34稿。司改办同事回忆,很多时候,邹碧华冲在前面,他说,“你们不方便说,我去说!”一次跟随邹碧华赴京汇报,大家在午餐时感叹司改之难,邹碧华不无幽默地说:“在座各位的智商加起来都要爆表了,不要怕!”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始终保持着昂扬的斗志。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上海司法改革启动,每一项改革都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作为法院系统改革的具体实施者,邹碧华提出了许多建议——要有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院长、庭长首先要办案子,不办案子,就没有话语权;给予法院系统改革自主权,科学分配高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员额比例。支撑这些建议的,则是他主导的全市法官办案情况大调研;是他独创的分析办案质效的“案件权重系数”;是他在长宁法院总结的40万字的管理心得;是他在美国进修一年写下的4万字研究报告。
改革需要担当,有勇气担当,还要有底气担当。邹碧华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打折,不因碰到障碍就浅尝辄止。这样的改革担当,是敢为、善为。
在许多人看来,现在的社会,不要说信仰坚守者的担当,单单谈论信仰,可能就需要勇气。但在邹碧华看来,我们不能因此就拒绝信仰,不愿相信美好事物的人,如何看得见美好?又如何去创造美好?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社会的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不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吗!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如果我们都能燃起心中的那盏灯,这世界,光明永存!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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