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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吕红兵
2015-03-03 07:45: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吕红兵,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去年12月10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不幸离世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律师界。惊闻这一噩耗,律师们无不感到震惊和悲伤。
夜幕降临,我握着手机呆坐在办公室,眼前浮现出与邹碧华生前交集的一幕又一幕。
“红兵,我们新推出了‘律师服务平台’,欢迎您提意见!”
“红兵,我们要共同努力,构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关系,打造新型的共同体。”
他恳切的话语,他精彩的演讲……一个又一个画面模糊了我的双眼。
那一晚,我的微信朋友圈被所有法律人的追思刷成了灰白色。每一张照片,每一段文字,都能引起大家的强烈共鸣,也一次又一次地触痛着大家的神经。那一晚,我和许多律师同仁都彻夜难眠,大家追忆着,思考着……
一直以来,法官与律师分属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不同的群体,各自有所封闭,缺少足够的认同,有时甚至相互轻视,惺惺相惜的相对较少。
2010年初,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得知,有律师反映,一些法官在庭审中时常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呵斥律师,一些判决书对律师代理意见回应较少或回应时遗漏要点。
这让邹碧华很是感慨。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基于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一个基层法院,能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
《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
这让我们做律师的,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上海律师学院在为新执业律师授课时,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给予法官充分尊重,避免冲突等内容,均列入其中。
2012年,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一篇题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反思法官的角色意识,阐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
他写道,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日积月累,必将动摇法治的根基——信任,司法的公信力将无从谈起。
邹碧华对律师的尊重,绝不是停留在一纸文书之上,而是凝结在他对律师的一言一行之中。一位老律师从深圳赶到上海开庭,在法庭上一时找不到一份证据材料,急得满头大汗,作为审判长的邹碧华,对他说:“您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您。”老律师坐下来后很快找到了材料,顺利发表了代理意见。开完庭后,老律师说:“这位法官这么善解人意,今天是我发挥最自如的一次庭审。”
在我看来,邹碧华对律师的这份尊重,远远超出了对某一位个体律师的关心,其实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对律师行业的呵护、对法律制度的敬畏。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我和我身边的很多律师,手机里都保存着这条截屏,这是邹碧华在去世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的留言,时间永远定格在2014年12月9日11时45分。这是他对当天试运行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写下的寄语。这句话,在我们心中成为永恒。
在邹碧华写下这句寄语的两周之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他受邀作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律师服务平台”的雏形,第一次闪亮在我们眼前。
邹碧华像是“法院的产品经理”,精心打磨着律师服务平台的每一个功能。在前期调研中,他曾派工作人员在全上海范围内调取了20万件有律师参与的案件,经过仔细核算,他们发现,若每个案件中,律师通过网上阅卷减少往来法院的次数,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为帮助律师识别恶意诉讼情况,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功能”,将同一当事人在上海法院系统涉及的案件制作一份清单推送给律师。还有庭审排期避让功能,免去了同一律师同一时间几个案件在不同法院开庭的困扰。
这个服务平台的推出,自去年7月启动,到11月邹碧华向我们展示,前后只用了短短的4个月!我惊叹于这种高效率,殊不知在这背后,需要邹碧华和他的团队倾注多少心血,又有多少个殚精竭虑的夜晚。
如今,上海1325家律师事务所的近17000名律师,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
通过使用,律师们惊喜地发现,平台提供了从案件材料递交、缴纳诉讼费到获取案号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此外,申请诉讼保全、调查令,甚至证据质证、调解等事务也都可以通过平台来完成。为确保各项程序在可视化下进行,平台还专门设置了网上评价功能,法官与律师可以进行双向评价,以实现相互监督。
这个服务平台让律师感到了执业的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也会通过我们,传递给每一位案件当事人。这个平台,看似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其实是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从而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与邹碧华相识十余年,我觉得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法院的管理者,他总能站在整体的高度,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着不懈的努力。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能凝聚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最大共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得知他不幸离世的消息,上海的律师们陷入无限惋惜和哀思之中,深圳律师协会专门为他默哀,湖南律师协会特别为他制作了悼念专辑……一位与他素昧平生的河南律师,特地乘火车赶来上海参加他的追悼会。
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巴布律师,就是在去年11月的那次全国律协民委会的年会上第一次见到了邹碧华。邹碧华主动对巴布说,可以将内蒙古律师的身份认证资料传到上海,“我们把名单纳入到‘律师服务平台’,这样内蒙古律师在上海办案就更方便了。”12月13日,在邹碧华离世后的第三天,我在杭州开会时遇到巴布。回忆起当时与邹碧华短暂交谈的情景,这位内蒙古汉子紧紧握住我的手,竟泣不成声。
一位法官的离世,为何会引起如此众多法律人甚至老百姓的共同缅怀?回想起与他生前交往的点滴,其实不难找到答案。
从做人的角度看,他具备坦白的风格;从做法官的角度讲,他具备坦诚的品质;从做院长的角度说,他具备坦荡的胸怀。他的身上充满了理想和乐观的色彩,他是一位极具人格魅力的人。他以自己的远见卓识、专业素养、敬业奉献和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让我们看到了整个法律界的共同价值观和最大公约数。
邹碧华曾说,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他用生命,让法治的天空更晴朗。而我们,就是要继承他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带着他心中的那团火,奋力前行。
这,就是我们对邹碧华最好的追思。
谢谢大家!
大家好!我叫吕红兵,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去年12月10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不幸离世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律师界。惊闻这一噩耗,律师们无不感到震惊和悲伤。
夜幕降临,我握着手机呆坐在办公室,眼前浮现出与邹碧华生前交集的一幕又一幕。
“红兵,我们新推出了‘律师服务平台’,欢迎您提意见!”
“红兵,我们要共同努力,构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关系,打造新型的共同体。”
他恳切的话语,他精彩的演讲……一个又一个画面模糊了我的双眼。
那一晚,我的微信朋友圈被所有法律人的追思刷成了灰白色。每一张照片,每一段文字,都能引起大家的强烈共鸣,也一次又一次地触痛着大家的神经。那一晚,我和许多律师同仁都彻夜难眠,大家追忆着,思考着……
一直以来,法官与律师分属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不同的群体,各自有所封闭,缺少足够的认同,有时甚至相互轻视,惺惺相惜的相对较少。
2010年初,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得知,有律师反映,一些法官在庭审中时常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呵斥律师,一些判决书对律师代理意见回应较少或回应时遗漏要点。
这让邹碧华很是感慨。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基于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一个基层法院,能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
《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
这让我们做律师的,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上海律师学院在为新执业律师授课时,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给予法官充分尊重,避免冲突等内容,均列入其中。
2012年,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一篇题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反思法官的角色意识,阐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
他写道,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日积月累,必将动摇法治的根基——信任,司法的公信力将无从谈起。
邹碧华对律师的尊重,绝不是停留在一纸文书之上,而是凝结在他对律师的一言一行之中。一位老律师从深圳赶到上海开庭,在法庭上一时找不到一份证据材料,急得满头大汗,作为审判长的邹碧华,对他说:“您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您。”老律师坐下来后很快找到了材料,顺利发表了代理意见。开完庭后,老律师说:“这位法官这么善解人意,今天是我发挥最自如的一次庭审。”
在我看来,邹碧华对律师的这份尊重,远远超出了对某一位个体律师的关心,其实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对律师行业的呵护、对法律制度的敬畏。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我和我身边的很多律师,手机里都保存着这条截屏,这是邹碧华在去世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的留言,时间永远定格在2014年12月9日11时45分。这是他对当天试运行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写下的寄语。这句话,在我们心中成为永恒。
在邹碧华写下这句寄语的两周之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他受邀作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律师服务平台”的雏形,第一次闪亮在我们眼前。
邹碧华像是“法院的产品经理”,精心打磨着律师服务平台的每一个功能。在前期调研中,他曾派工作人员在全上海范围内调取了20万件有律师参与的案件,经过仔细核算,他们发现,若每个案件中,律师通过网上阅卷减少往来法院的次数,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为帮助律师识别恶意诉讼情况,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功能”,将同一当事人在上海法院系统涉及的案件制作一份清单推送给律师。还有庭审排期避让功能,免去了同一律师同一时间几个案件在不同法院开庭的困扰。
这个服务平台的推出,自去年7月启动,到11月邹碧华向我们展示,前后只用了短短的4个月!我惊叹于这种高效率,殊不知在这背后,需要邹碧华和他的团队倾注多少心血,又有多少个殚精竭虑的夜晚。
如今,上海1325家律师事务所的近17000名律师,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
通过使用,律师们惊喜地发现,平台提供了从案件材料递交、缴纳诉讼费到获取案号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此外,申请诉讼保全、调查令,甚至证据质证、调解等事务也都可以通过平台来完成。为确保各项程序在可视化下进行,平台还专门设置了网上评价功能,法官与律师可以进行双向评价,以实现相互监督。
这个服务平台让律师感到了执业的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也会通过我们,传递给每一位案件当事人。这个平台,看似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其实是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从而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与邹碧华相识十余年,我觉得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法院的管理者,他总能站在整体的高度,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着不懈的努力。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能凝聚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最大共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得知他不幸离世的消息,上海的律师们陷入无限惋惜和哀思之中,深圳律师协会专门为他默哀,湖南律师协会特别为他制作了悼念专辑……一位与他素昧平生的河南律师,特地乘火车赶来上海参加他的追悼会。
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巴布律师,就是在去年11月的那次全国律协民委会的年会上第一次见到了邹碧华。邹碧华主动对巴布说,可以将内蒙古律师的身份认证资料传到上海,“我们把名单纳入到‘律师服务平台’,这样内蒙古律师在上海办案就更方便了。”12月13日,在邹碧华离世后的第三天,我在杭州开会时遇到巴布。回忆起当时与邹碧华短暂交谈的情景,这位内蒙古汉子紧紧握住我的手,竟泣不成声。
一位法官的离世,为何会引起如此众多法律人甚至老百姓的共同缅怀?回想起与他生前交往的点滴,其实不难找到答案。
从做人的角度看,他具备坦白的风格;从做法官的角度讲,他具备坦诚的品质;从做院长的角度说,他具备坦荡的胸怀。他的身上充满了理想和乐观的色彩,他是一位极具人格魅力的人。他以自己的远见卓识、专业素养、敬业奉献和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让我们看到了整个法律界的共同价值观和最大公约数。
邹碧华曾说,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他用生命,让法治的天空更晴朗。而我们,就是要继承他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带着他心中的那团火,奋力前行。
这,就是我们对邹碧华最好的追思。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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