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一五年度联合招收博士后公告
2015-02-08 08:30: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法学理论与实务部门协同创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性优秀法律人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2015年度招生的博士后项目,主要研究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承担的职责使命、人民法院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课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编纂民法典等问题。博士后围绕研究项目确定选题方向。研究项目如下:

  (1)中国特色审判权运行体系研究

  (2)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实证研究

  (3)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4)互联网金融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5)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研究

  (6)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

  (7)海事审判体制改革研究

  (8)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9)审判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二、招收规模

  根据全国博管会的有关规定和合作双方实际情况,首次招收博士后12名: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项目4名,其余各一名。

  博士后分为三组。每位博士后相对确定在一个组,实行双导师制。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2.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已获得博士学位(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非西南政法大学。

  4.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

  5.已经参加工作的,所在单位同意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书面承诺给与充足的工作时间保障。

  6.能够严格按照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要求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并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研究任务。

  7.部分研究项目要求全职在站研究,其他研究项目根据要求,必须有一定的在站研究时间保障。

  四、申请程序

  申请者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向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专家推荐信》(以上材料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填写并打印)。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代表作复印件。

  3.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给予博士后研究时间保障的书面材料。

  4. 近期体检表(面试考核后提交)。

  五、审定程序

  申报时间为2015年2月2日至5月2日。申报网站为“中国博士后网”。申报时间截止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将组织申请人员针对各自申报的题目进行进站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面试考核地点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公二区和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六、待遇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必要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还可给予一定资助。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待遇按照全国博管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相关政策请查询全国博管会(“中国博士后网”)有关规定,或请联系设站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书面材料请寄至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路 江燕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传真:023-67258269

  Email:xzbshldz@126.com

  通讯地址:(401120)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奕 李明

  联系电话:010-67555936 67555912

  传真:010-67107840

  Email:zgfyxzbsh@126.com

  通讯地址:(100062)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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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2日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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