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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6日在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宋长士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宋长士
2015-02-03 10:49: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62件,同比上升7.47%,审执结案件19186件,同比上升7.86%。市中院受理案件2268件,审执结2089件,同比分别上升22.33%和21.95%。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72件,审结2455件,3163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惩处。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抢夺等案件137件。积极开展打击涉毒专项斗争,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42件,我市惩治毒品犯罪的工作在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全年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62件,其中包括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黄小虎、省农发行原副行长操良玉等一批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高度重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准确把握死刑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死刑核准率达100%。
服务经济发展,化解金融风险。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142件,同比上升8.96%,其中合同类纠纷6718件,标的额16.2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59%和101.99%。新收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纠纷2458件,标的额11.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4.67%和144.96%。市中院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裁判规则,指导全市两级法院积极稳妥做好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纠纷等民生案件以及农资买卖、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三农”案件7373件,审结6998件,调解和撤诉5164件,调撤率73.79%,位居全省第二。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取得新进展,上报市委转发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诉调对接”案件的受案范围、工作方式、联动机制。各基层人民法院以社区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同人民调解主动对接,架起了联系群众的桥梁;大通区法院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员调解与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三调联运”机制;八公山区法院积极配合小煤矿关闭清理工作,主动参与调处煤矿主与矿工之间的劳务纠纷,多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重视权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5件,审结139件,其中撤销、变更以及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6件,判决维持72件,协调化解4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6件,当年全部执结。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解决立案难、审判难、统一裁判尺度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率先运用“裁执分离”模式,省高院对此给予充分肯定。2014年10月,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2011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对进一步推进“裁执分离”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出明确要求。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00件,申请执行标的额35.83亿元,执结2745件,执结到位资金33.26亿元,执结率94.66%。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初步建立了覆盖金融、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提升了执行效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列入专项执行的22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222.52万元。将128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在金融借贷、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1件拒执案件,确定415名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交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控。
推进诉访分离,畅通诉求渠道。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三个配套文件,积极做好诉访分离工作。2014年,全市法院化解省委政法委交办涉诉信访案件38件、上级法院交办进京访案件24件,市有关部门交办案件22件,化解率均为100%,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坚持依法纠错,全市法院共审理再审案件41件,审结35件,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改判1件,占全市法院生效裁判的0.01%。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2014年,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实现了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在25项考核指标中,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撤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结案均衡度等17项指标同比增益,其中11项指标取得满分值,综合质效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注重源头提高办案质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针对我市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了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房屋登记管理、离婚、民间借贷等四类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了全市裁判尺度,严把一审案件质量关;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听取原承办法官、庭长的剖析说明,监督法官审理好每一个案件。2014年,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改判率为0.26%,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2.55%,同比增加2.45个百分点。
快审快结提升审判效率。采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375件,其中小额诉讼案件694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2.50%,同比提高了12.72个百分点;进一步压缩程序性事项占用的诉讼期间,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位居全省前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立足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着力完善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市中院开通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及时的查询、咨询服务;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的若干规定》,规范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对接,共建救助平台,共享救助信息,互通救助渠道,确保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得到法律救济的机会。各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实行诉讼服务延伸,由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凤台县法院开展“法官进百村、巡回审百案”等系列活动,共巡回审判560件,诉前联调和指导人民调解300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谢家集区法院推出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为诉讼参与人查阅、复制、利用诉讼档案提供便利;潘集区法院“汤贯方工作室”全年调处各类纠纷200余件,已成为我市法院司法为民的品牌。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成网上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整合诉讼指导、案件查询、网上信访、网上立案、信息公开等功能,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预约、立案、查询等,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全面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依法上网,全年共上网裁判文书11615篇;利用已建成的互联网直播系统,进行庭审网络直播245场,实现了直播常态化;全市法院共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6次,新闻发布会15场,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关心支持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审理3649件,参审率90.57%。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由以婚姻家庭案件为主扩大到医疗事故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乃至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扩大了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出台的配套措施,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司法作风持续向好。全市法院共有53个集体、17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3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潘集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从诉讼服务、立案受理、审判、执行和监督等五个方面,出台22条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开展“10个100”走访活动,分别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工人农民、律师、老干部等千余人征求意见546条,制定整改措施45项,并逐项抓好落实。对发回、改判、抗诉、信访等十类案件开展重点督查,就涉及的司法作风、司法廉洁问题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得到了省高院充分肯定。对八公山区法院开展专项巡查,对全市基层法院工作纪律、车辆管理、廉政监督卡使用等事项进行专项督察,查摆问题63条,督促落实整改。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集中开展春季大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上级法院业务骨干对全市法院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和审判理论素养。组织庭审亲历,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激发法官提升业务能力的内生动力,全市法院共观摩庭审620次,评查裁判文书3161篇,参与庭审观摩和评查的法官达到788人次,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文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任务目标和量化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将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奖惩以及信访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等记入廉政档案,作为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完善内部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公开、流程控制、质量评查、违规违纪核查等措施,建立符合审判运行规律的内部监督机制。
(六)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市中院专门出台《关于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规定》,促进监督联络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建议,全市法院组织以在校学生为对象的法院开放日活动8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5场,参与人数达3600余人次。不断拓展代表委员监督联络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评查、评议案件195人次。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司法公信力不高,“六难三案”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干警因司法不廉受到法律追究;案件持续增长,办案压力增大,“两庭”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审判辅助力量不足等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自觉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历史使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找准人民法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妥善审理好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协调处理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引发的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保障好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农业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流转等各类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行“裁执分离”模式,为依法有序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为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工作,实行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一是优化司法权力配置。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转变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积极探索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编制权力清单,合理划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规范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方式,落实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实验田”,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二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按照“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的职能定位,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范各类案件证据的取证要求和标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案件信息化系统为平台,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精细化管理,管控好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和办案风险评估等办案流程的关键节点,设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评价标准。健全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规范对下级法院的业务监督。高度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各类案件裁判规则的调研、制订、发布工作,统一办案标准、程序和裁判尺度。正确处理好审级独立和依法纠错的关系,既支持维护下级法院正确裁判的既判力,又切实发挥上级法院的监督纠错功能,共同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改进完善评价体系,围绕案件实体处理、诉讼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即时、全程动态督查,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拓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功能,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办案信息和程序性信息。全市法院全面建成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视频直播的常态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载体,搭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继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建设。拓展民意沟通渠道,加大庭审直播、公民旁听、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等工作力度,将案件的立案、庭审、执行的各个环节,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司法,把案件审理全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通过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讲案例等活动,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促进全民守法。
(四)强化法院队伍建设,为人民法院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将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队伍的首要标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二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继续在整治“六难三案”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和存在问题的“回头看”,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对监督管理不力的要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四是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培养锻炼干部,逐步推行法官员额制,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法官遴选出来,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以理论研究课题为牵引,锻炼学术研究队伍,鼓励法官思考问题、研究理论。培养法官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深刻把握法律精神和价值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解决纠纷与化解矛盾,依据法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严格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全市法院将在中共淮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确立的各项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指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市中院作为我省唯一试点法院,指定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我市五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2.小额诉讼制度: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易程序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制度。
3.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即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占合议案件总数的比例。
4.庭审亲历:是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即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现场集体旁听庭审,院长、副院长可以根据需要直接确定或随机抽取案件旁听庭审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案件时对案件事实把握更加准确。
5.“10个100”走访活动:是市中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大走访活动,要求全体干警走访100名人大代表、100名政协委员、100名当事人、100名工人、100名农民、100名乡村干部、100名基层法官、100名公安检察干警、10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100名离退休老干部,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6.六难三案: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体现。
7.十类重点案件督查:对经二审或再审发改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生效案件,超审限的审判、执行案件,长期未结的诉讼案件,长期未能执行的执行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引发当事人信访的案件,出现重大舆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查封、扣押、拍卖不当的案件等十类案件在实体处理、程序适用、司法作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办案情形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8.一案双查: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时,既要追究涉案人的违纪责任,同时又要追究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失职渎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9.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址:
http://hnzy.chinacourt.org
10.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腾讯微博:http://t.qq.com/hnszjrmfy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867339620
11.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淮南中院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62件,同比上升7.47%,审执结案件19186件,同比上升7.86%。市中院受理案件2268件,审执结2089件,同比分别上升22.33%和21.95%。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72件,审结2455件,3163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惩处。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抢夺等案件137件。积极开展打击涉毒专项斗争,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42件,我市惩治毒品犯罪的工作在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全年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62件,其中包括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黄小虎、省农发行原副行长操良玉等一批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高度重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准确把握死刑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死刑核准率达100%。
服务经济发展,化解金融风险。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142件,同比上升8.96%,其中合同类纠纷6718件,标的额16.2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59%和101.99%。新收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纠纷2458件,标的额11.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4.67%和144.96%。市中院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裁判规则,指导全市两级法院积极稳妥做好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纠纷等民生案件以及农资买卖、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三农”案件7373件,审结6998件,调解和撤诉5164件,调撤率73.79%,位居全省第二。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取得新进展,上报市委转发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诉调对接”案件的受案范围、工作方式、联动机制。各基层人民法院以社区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同人民调解主动对接,架起了联系群众的桥梁;大通区法院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员调解与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三调联运”机制;八公山区法院积极配合小煤矿关闭清理工作,主动参与调处煤矿主与矿工之间的劳务纠纷,多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重视权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5件,审结139件,其中撤销、变更以及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6件,判决维持72件,协调化解4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6件,当年全部执结。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解决立案难、审判难、统一裁判尺度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率先运用“裁执分离”模式,省高院对此给予充分肯定。2014年10月,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2011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对进一步推进“裁执分离”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出明确要求。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00件,申请执行标的额35.83亿元,执结2745件,执结到位资金33.26亿元,执结率94.66%。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初步建立了覆盖金融、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提升了执行效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列入专项执行的22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222.52万元。将128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在金融借贷、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1件拒执案件,确定415名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交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控。
推进诉访分离,畅通诉求渠道。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三个配套文件,积极做好诉访分离工作。2014年,全市法院化解省委政法委交办涉诉信访案件38件、上级法院交办进京访案件24件,市有关部门交办案件22件,化解率均为100%,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坚持依法纠错,全市法院共审理再审案件41件,审结35件,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改判1件,占全市法院生效裁判的0.01%。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2014年,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实现了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在25项考核指标中,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撤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结案均衡度等17项指标同比增益,其中11项指标取得满分值,综合质效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注重源头提高办案质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针对我市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了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房屋登记管理、离婚、民间借贷等四类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了全市裁判尺度,严把一审案件质量关;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听取原承办法官、庭长的剖析说明,监督法官审理好每一个案件。2014年,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改判率为0.26%,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2.55%,同比增加2.45个百分点。
快审快结提升审判效率。采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375件,其中小额诉讼案件694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2.50%,同比提高了12.72个百分点;进一步压缩程序性事项占用的诉讼期间,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位居全省前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立足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着力完善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市中院开通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及时的查询、咨询服务;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的若干规定》,规范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对接,共建救助平台,共享救助信息,互通救助渠道,确保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得到法律救济的机会。各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实行诉讼服务延伸,由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凤台县法院开展“法官进百村、巡回审百案”等系列活动,共巡回审判560件,诉前联调和指导人民调解300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谢家集区法院推出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为诉讼参与人查阅、复制、利用诉讼档案提供便利;潘集区法院“汤贯方工作室”全年调处各类纠纷200余件,已成为我市法院司法为民的品牌。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成网上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整合诉讼指导、案件查询、网上信访、网上立案、信息公开等功能,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预约、立案、查询等,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全面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依法上网,全年共上网裁判文书11615篇;利用已建成的互联网直播系统,进行庭审网络直播245场,实现了直播常态化;全市法院共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6次,新闻发布会15场,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关心支持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审理3649件,参审率90.57%。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由以婚姻家庭案件为主扩大到医疗事故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乃至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扩大了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出台的配套措施,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司法作风持续向好。全市法院共有53个集体、17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3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潘集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从诉讼服务、立案受理、审判、执行和监督等五个方面,出台22条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开展“10个100”走访活动,分别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工人农民、律师、老干部等千余人征求意见546条,制定整改措施45项,并逐项抓好落实。对发回、改判、抗诉、信访等十类案件开展重点督查,就涉及的司法作风、司法廉洁问题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得到了省高院充分肯定。对八公山区法院开展专项巡查,对全市基层法院工作纪律、车辆管理、廉政监督卡使用等事项进行专项督察,查摆问题63条,督促落实整改。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集中开展春季大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上级法院业务骨干对全市法院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和审判理论素养。组织庭审亲历,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激发法官提升业务能力的内生动力,全市法院共观摩庭审620次,评查裁判文书3161篇,参与庭审观摩和评查的法官达到788人次,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文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任务目标和量化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将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奖惩以及信访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等记入廉政档案,作为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完善内部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公开、流程控制、质量评查、违规违纪核查等措施,建立符合审判运行规律的内部监督机制。
(六)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市中院专门出台《关于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规定》,促进监督联络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建议,全市法院组织以在校学生为对象的法院开放日活动8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5场,参与人数达3600余人次。不断拓展代表委员监督联络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评查、评议案件195人次。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司法公信力不高,“六难三案”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干警因司法不廉受到法律追究;案件持续增长,办案压力增大,“两庭”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审判辅助力量不足等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自觉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历史使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找准人民法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妥善审理好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协调处理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引发的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保障好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农业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流转等各类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行“裁执分离”模式,为依法有序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为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工作,实行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一是优化司法权力配置。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转变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积极探索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编制权力清单,合理划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规范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方式,落实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实验田”,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二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按照“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的职能定位,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范各类案件证据的取证要求和标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案件信息化系统为平台,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精细化管理,管控好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和办案风险评估等办案流程的关键节点,设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评价标准。健全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规范对下级法院的业务监督。高度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各类案件裁判规则的调研、制订、发布工作,统一办案标准、程序和裁判尺度。正确处理好审级独立和依法纠错的关系,既支持维护下级法院正确裁判的既判力,又切实发挥上级法院的监督纠错功能,共同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改进完善评价体系,围绕案件实体处理、诉讼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即时、全程动态督查,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拓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功能,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办案信息和程序性信息。全市法院全面建成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视频直播的常态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载体,搭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继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建设。拓展民意沟通渠道,加大庭审直播、公民旁听、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等工作力度,将案件的立案、庭审、执行的各个环节,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司法,把案件审理全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通过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讲案例等活动,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促进全民守法。
(四)强化法院队伍建设,为人民法院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将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队伍的首要标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二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继续在整治“六难三案”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和存在问题的“回头看”,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对监督管理不力的要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四是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培养锻炼干部,逐步推行法官员额制,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法官遴选出来,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以理论研究课题为牵引,锻炼学术研究队伍,鼓励法官思考问题、研究理论。培养法官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深刻把握法律精神和价值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解决纠纷与化解矛盾,依据法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严格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全市法院将在中共淮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确立的各项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指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市中院作为我省唯一试点法院,指定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我市五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2.小额诉讼制度: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易程序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制度。
3.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即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占合议案件总数的比例。
4.庭审亲历:是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即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现场集体旁听庭审,院长、副院长可以根据需要直接确定或随机抽取案件旁听庭审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案件时对案件事实把握更加准确。
5.“10个100”走访活动:是市中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大走访活动,要求全体干警走访100名人大代表、100名政协委员、100名当事人、100名工人、100名农民、100名乡村干部、100名基层法官、100名公安检察干警、10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100名离退休老干部,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6.六难三案: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体现。
7.十类重点案件督查:对经二审或再审发改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生效案件,超审限的审判、执行案件,长期未结的诉讼案件,长期未能执行的执行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引发当事人信访的案件,出现重大舆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查封、扣押、拍卖不当的案件等十类案件在实体处理、程序适用、司法作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办案情形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8.一案双查: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时,既要追究涉案人的违纪责任,同时又要追究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失职渎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9.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址:
http://hnzy.chinacourt.org
10.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腾讯微博:http://t.qq.com/hnszjrmfy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867339620
11.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淮南中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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