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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两会:2014年两级法院受理案件超6万
2015-01-22 14:31:22 | 来源:天山网 | 作者:唐荣 张斌
1月13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侍新力向参会人员汇报了2014年乌鲁木齐两级法院取得成绩及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378件,结案55178件,结案率为91.39%,同比上升3.4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022件,结案13011件,结案率为92.79%,同比上升10.14%;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5个,办理交办案件41件。
据侍新力介绍,民商事案件在2014年各类案件中占比重较大,共计受理约3.8万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9万件,调撤率为54.0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财产损害等侵权类案件数量较多达7419件,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次之,达5725件;行政审判也是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之一,共受理案件702件,审结672件,一审撤诉率为30.6%,其中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26件。
在加强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乌鲁木齐市法院更是出重拳,组织开展涉民生案、规范执行两大内容的专项行动,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执结64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826万元,在规范执行的专项行动中,对2100件执行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同时对实施“裁执分离”后99件保全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去年,我市法院共计受理执行案件1.09万件,结案8404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11亿元。
众多的荣誉是对201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工作的极大肯定,2014年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先后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天山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5年,乌鲁木齐市法院工作也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进行,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建设法治首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4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378件,结案55178件,结案率为91.39%,同比上升3.4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022件,结案13011件,结案率为92.79%,同比上升10.14%;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5个,办理交办案件41件。
据侍新力介绍,民商事案件在2014年各类案件中占比重较大,共计受理约3.8万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9万件,调撤率为54.0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财产损害等侵权类案件数量较多达7419件,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次之,达5725件;行政审判也是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之一,共受理案件702件,审结672件,一审撤诉率为30.6%,其中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26件。
在加强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乌鲁木齐市法院更是出重拳,组织开展涉民生案、规范执行两大内容的专项行动,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执结64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826万元,在规范执行的专项行动中,对2100件执行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同时对实施“裁执分离”后99件保全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去年,我市法院共计受理执行案件1.09万件,结案8404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11亿元。
众多的荣誉是对201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工作的极大肯定,2014年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先后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天山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5年,乌鲁木齐市法院工作也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进行,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建设法治首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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