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吏何以贵
2015-01-19 12:31: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陈华
相传,西汉文帝时期,有人上书告发绛侯周勃想谋反。于是,汉文帝下令廷尉查处此案,并将周勃逮捕下狱。看守监狱的狱吏丝毫不把这位曾经叱咤疆场、官拜宰相的大人物放在眼里,百般刁难。周勃既害怕,又无奈,只得用上千两的金子行贿狱吏,并请教脱身之术。狱吏便递给周勃一张上书“以公主为证”的纸条。于是,周勃按照狱吏的办法写了一封申辩信,强调自己没有谋反之心,公主可以作证。就这样,汉文帝认定周勃没想造反,将其释放,并恢复了官职和爵位。
经过这番牢狱之苦,周勃感慨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就是说,自己也曾统帅百万大军,自以为很尊贵,但现在才知道狱吏是何等的尊贵。这就是《史记》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中记载的一段“狱吏之贵”的典故。
周勃下狱必然饱含着最高统治者打压权臣、巩固政治权力的帝王心术。面对从云端跌入到谷底的境地,周勃在被狱吏这类芝麻绿豆官玩弄、侮辱和折磨时,不仅毫无还手之力,竟还要百般讨好和求助,真可谓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
人们在感受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同时对狱吏的狡猾残酷也有了更加清楚直观的认识,并在无形之中多了几分鄙视和痛恨。那么,狱吏究竟是因何而贵的呢?
用权成了弄权。狱吏,顾名思义,就是旧时管理监狱的小吏。乍看起来,狱吏们的确是没官没职,无品无级,也就是些不起眼的小办事员而已。可真落入其手,那他们的管理权也就发挥作用了。诸如住什么条件的牢房、提供什么样的饭菜、和哪些人关押在一起,等等,这都是狱吏们能够自由裁量的。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下,狱吏完全可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一种合法伤害权, 冠冕堂皇地给周勃点脸色看看,给他点苦头尝尝。这哪里是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公侯所能受的?必然会感到无奈和恐惧,进而想方设法讨好他们。
管人成了整人。按照现代法治观念,即便是面临着严厉刑事制裁的被告人,其的基本人身权利、诉讼权利还是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的。可在周勃所处的西汉时代,自其下狱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为了被管理乃至被专政的对象了。因为入狱就意味着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为了狱吏们的“猎物”。更何况,他所犯之罪是谋反重罪,是当时最为严重的罪名,一旦坐实,后果可想而知。这更会让狱吏们有恃无恐。加之周勃曾经高官厚禄,位极人臣,家产必定殷实,自然会让狱吏们浮想联翩,会使出各种手段,从其身上榨取油水。
爱财成了贪财。《钱神论》载:“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不可否认,古往今来,金钱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也驱动着人们竭力去获取和占有。这本无可厚非。但对钱的追求,手段必须正当,用途必须恰当,这是起码的底线问题。狱吏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本该恪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但到了现实之中,却是利用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唯利是图,将当事人变成了任意敲诈勒索的对象。尤其恶劣的是,在有了钱的收买和催化之后,狱吏摇身一变,演起了周勃辩护人的角色。虽然周勃最终被证明是清白的,但倘若真的是谋反,那岂不是助纣为虐,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
故而,“狱吏之贵”的典故对当代的司法者而言,就是一个典型的负面教材。它启示我们,用权但绝不能弄权,管人但绝不能整人,爱财但绝不能贪财。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经过这番牢狱之苦,周勃感慨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就是说,自己也曾统帅百万大军,自以为很尊贵,但现在才知道狱吏是何等的尊贵。这就是《史记》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中记载的一段“狱吏之贵”的典故。
周勃下狱必然饱含着最高统治者打压权臣、巩固政治权力的帝王心术。面对从云端跌入到谷底的境地,周勃在被狱吏这类芝麻绿豆官玩弄、侮辱和折磨时,不仅毫无还手之力,竟还要百般讨好和求助,真可谓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
人们在感受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同时对狱吏的狡猾残酷也有了更加清楚直观的认识,并在无形之中多了几分鄙视和痛恨。那么,狱吏究竟是因何而贵的呢?
用权成了弄权。狱吏,顾名思义,就是旧时管理监狱的小吏。乍看起来,狱吏们的确是没官没职,无品无级,也就是些不起眼的小办事员而已。可真落入其手,那他们的管理权也就发挥作用了。诸如住什么条件的牢房、提供什么样的饭菜、和哪些人关押在一起,等等,这都是狱吏们能够自由裁量的。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下,狱吏完全可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一种合法伤害权, 冠冕堂皇地给周勃点脸色看看,给他点苦头尝尝。这哪里是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公侯所能受的?必然会感到无奈和恐惧,进而想方设法讨好他们。
管人成了整人。按照现代法治观念,即便是面临着严厉刑事制裁的被告人,其的基本人身权利、诉讼权利还是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的。可在周勃所处的西汉时代,自其下狱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为了被管理乃至被专政的对象了。因为入狱就意味着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为了狱吏们的“猎物”。更何况,他所犯之罪是谋反重罪,是当时最为严重的罪名,一旦坐实,后果可想而知。这更会让狱吏们有恃无恐。加之周勃曾经高官厚禄,位极人臣,家产必定殷实,自然会让狱吏们浮想联翩,会使出各种手段,从其身上榨取油水。
爱财成了贪财。《钱神论》载:“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不可否认,古往今来,金钱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也驱动着人们竭力去获取和占有。这本无可厚非。但对钱的追求,手段必须正当,用途必须恰当,这是起码的底线问题。狱吏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本该恪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但到了现实之中,却是利用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唯利是图,将当事人变成了任意敲诈勒索的对象。尤其恶劣的是,在有了钱的收买和催化之后,狱吏摇身一变,演起了周勃辩护人的角色。虽然周勃最终被证明是清白的,但倘若真的是谋反,那岂不是助纣为虐,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
故而,“狱吏之贵”的典故对当代的司法者而言,就是一个典型的负面教材。它启示我们,用权但绝不能弄权,管人但绝不能整人,爱财但绝不能贪财。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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