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长达7.4万字全部上网 明确多个反垄断法律适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首起垄断案
驳回奇虎公司全部上诉请求 认定腾讯公司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014-12-25 16:21: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罗书臻
图为审判现场
 

    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该案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并宣布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此案原由奇虎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奇虎公司诉称,2010年11月3日,腾讯公司宣布拒绝向安装有360软件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强制用户在腾讯QQ和奇虎360之间“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删除了奇虎公司相关软件。此外,腾讯公司还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信软件相捆绑,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奇虎公司主张,腾讯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和捆绑销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3日,腾讯公司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11月4日,360安全中心宣布,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目前QQ和360软件已经实现了完全兼容。2010年9月,腾讯QQ即时通信软件与QQ软件管家一起打包安装,安装过程中并未提示用户将同时安装QQ软件管家。

    2010年9月21日,腾讯发出公告称,正在使用的QQ软件管家和QQ医生将自动升级为QQ电脑管家。

    广东高院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奇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垄断案件,也是“3Q”大战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在长达7.4万字的判决书中,最高人民法院详细阐述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等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问题,明确了多个反垄断法律适用的重要裁判标准。

    据了解,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在国际上也较为少见,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所阐述的法律适用标准在国际上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当事人代表和社会公众旁听了宣判。宣判全程以全媒体形式现场直播。宣判后,该案判决书全文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刊出。

 

    相关链接:

    360诉腾讯“反垄断”案二审直播页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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