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 提升打击犯罪能力
2014-12-24 09:38:1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全国刑事侦查工作视频会议23日在京召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切实提升侦查破案、执法办案、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公信力,努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公安刑侦工作的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目标,全面实行“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科技支撑、情报导侦”的打击犯罪新机制,真正实现对刑事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深度打击。要通过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改变单打独斗的状况,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发挥整体优势,克服局部劣势;改变追着案件全国跑、单纯从案到人的侦查方式,更多运用立足本地侦办全国案件、多种方法定人定案的新型侦查方式;改变信息资源与侦查责任分离的状况,推动信息资源与侦查责任高度整合;改变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分散起诉、片面追求打击数量的做法,实现对犯罪团伙成员和所作全部案件整体起诉、打击数量与打击质量并重。
会议要求,要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侦查指挥职责,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有效提升科学指挥水平。要实行以侦查需求为导向的合成作战工作制度,对大要案件实行多警种同步上案制度,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等“小案”,实行有关警种、部门按需上案制度。要在用好传统工作方法的同时,注重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切实转变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打击效率和打击质量。要大力开展刑侦专业情报研判工作,推动情报信息有效转化为打击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坚决整治“黄、赌、毒”和“黑、拐、枪”等突出治安问题。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公安刑事司法公信力。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工作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推动构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要加大执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会议要求,要大力加强刑侦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刑侦队伍。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刑侦民警准入和选拔制度,加强实战化训练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刑侦队伍执法素养和实战本领。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承和发扬刑侦队伍的优良传统和顽强作风,狠抓反腐倡廉教育,着力培育良好职业风范,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紧密结合“四项建设”,从本地公安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扎扎实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刑侦工作改革创新。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公安刑侦工作的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目标,全面实行“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科技支撑、情报导侦”的打击犯罪新机制,真正实现对刑事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深度打击。要通过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改变单打独斗的状况,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发挥整体优势,克服局部劣势;改变追着案件全国跑、单纯从案到人的侦查方式,更多运用立足本地侦办全国案件、多种方法定人定案的新型侦查方式;改变信息资源与侦查责任分离的状况,推动信息资源与侦查责任高度整合;改变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分散起诉、片面追求打击数量的做法,实现对犯罪团伙成员和所作全部案件整体起诉、打击数量与打击质量并重。
会议要求,要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侦查指挥职责,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有效提升科学指挥水平。要实行以侦查需求为导向的合成作战工作制度,对大要案件实行多警种同步上案制度,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等“小案”,实行有关警种、部门按需上案制度。要在用好传统工作方法的同时,注重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切实转变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打击效率和打击质量。要大力开展刑侦专业情报研判工作,推动情报信息有效转化为打击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坚决整治“黄、赌、毒”和“黑、拐、枪”等突出治安问题。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公安刑事司法公信力。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工作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推动构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要加大执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会议要求,要大力加强刑侦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刑侦队伍。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刑侦民警准入和选拔制度,加强实战化训练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刑侦队伍执法素养和实战本领。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承和发扬刑侦队伍的优良传统和顽强作风,狠抓反腐倡廉教育,着力培育良好职业风范,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紧密结合“四项建设”,从本地公安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扎扎实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刑侦工作改革创新。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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