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卖果蔬吸引顾客 假币换真币敛财被诉
2014-12-18 09:25:36
     中国法院网讯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都希望能买到打折或低价的商品。可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在讨价还价的交易过程中实施犯罪。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80后以低价卖果蔬吸引客户、而后在交易中以假币换取买家真币的刑事案件。

  高飞(化名)和李霞(化名)是两名出生于80后的小年轻。2014年3月至6月期间,两人伙同方旭(化名,原名伙同张松,另案处理)先后来到在北京市房山区、丰台区等地区,以低价出售蔬菜、水果的方式吸引大批往来市民前来购买。而在他人购买这些果蔬的过程中,高飞几人用随身携带的面值为一百元的假币,趁对方挑选果蔬的时机,调换对方交来的真币,从而骗取刘宇(化名)等多名消费者人民币共计2700元。2014年6月12日,三人故技重施,在北京市房山区的一个住宅小区门外准备再次实施犯罪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民警发现,方旭趁乱逃走,高飞和李霞则被民警当场抓获,同时扣押假人民币195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高飞、李霞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持有、使用假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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