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强执行 和谐化解惠民生
——东兰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纪实
2014-11-24 14:19:23
     中国法院网讯 (聂海滨 黄必勋 黄明强)  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党建带队伍、促执行,弘扬革命老区拔群精神,创新执行方法,拓宽执行思路,狠抓案件执行和解工作,有效化解法院执行难。2009年至2013年,该局的执行工作单项绩效考评连续五年走在全市十一个基层法院的前列!特别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全局干警同心协力,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对清理出来未结涉民生执行案件15件,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执结15件,结案率100%,其中和解执结12件,和解率93.3%,执结标的83.7万元,标的到位率96.64%。期间,执结新收涉民生执行案件45件,其中和解执结40件,和解率88.88%,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党建,带队伍。东兰法院执行局现有执行干警7名,都是中共党员。长期以来,该局将思想教育与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各项执行工作相结合,与转变干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开展勤政廉政、反腐倡廉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与业务技能、司法能力培训相结合。通过“七个结合”,以党建带队伍、促执行,有效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执行干警二十年“零违规”。

  精部署,求实效。为确保涉民生专项活动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该局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精密制定实施方案,实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强化人、财、物保障。执行用车、警力、财力等给予优先安排;三是强化“五定一包”落实责任。将清出的15件案件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执行案件,由院长亲自办理,做到了领导到位、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抓和解,促和谐。执行和解是定纷止争的最佳途径。该局始终坚持“四心一平” 工作原则,即诚心、热心、耐心、用心、平等对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灵活运用 “角色互换法、冲突诱导法、逆向执行法、亲情感化法及刚柔相济法”等和解方法,有效化解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如在执行儿媳韦某燕诉家婆韦某单分割赔偿款一案中,执行法官经多方了解,原来家婆韦某单拒不履行义务主要顾虑儿子的死亡赔偿款如果分给儿媳后,儿媳又卷款带孙另嫁他人,将人财两空。为和谐化解两婆媳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让韦某燕回家与婆婆共同生产生活,将两个幼子就近入学。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磨合,家婆与儿媳之间的隔阂逐步消除,家婆还经常接送两个孙子上下学。看到执行时机成就后,该局即时邀请当地的乡村干部及双方亲人朋友都一同到场参与协调,最后婆婆韦某单不但履行了义务,而且将全部赔偿款交给儿媳掌管、当家。

  强措施,打 “老赖”。在专项活动中,该局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一性两化”的总体要求,对抗拒执行的老赖,敢于亮剑,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如在执行韦某壮与韦某旺、韦某诉郭某秀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某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态度极为恶劣,还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在思想教育工作无果后,该局果断对郭某秀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慑力下,郭某秀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义务。

  抓救助,保民生。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家庭生产生活又特别困难的案件,该局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司法救助政策,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专项活动中,共为两案4人发放救助金0.9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生产和生活压力。

  抓宣传,造声势。在专项活动中,该局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活动氛围、扩大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不仅取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还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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