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在规范量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强调
努力实现量刑公开公平公正
2014-11-07 08:41: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一版 | 作者:陈学勇
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在重庆市联合举办规范量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量刑规范改革,加强量刑改革理论研究,促进量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实现量刑公开、公平、公正。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西南政法大学和其他高校的专家、学者、法官共80余人参加研讨会。
李少平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项目,是人民法院“二五”、“三五”、“四五”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必要要求。要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罪责刑相适应。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保证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要努力实现量刑均衡,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保证量刑公正。要着力推进量刑公开公正,让控辩双方参与到量刑当中来,让刑罚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希望实务界和理论界加强务实合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发现问题,切实把握量刑规律、诉讼规律和司法规律,进一步深化对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程序等问题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促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和完善,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出席会议并致辞。
李少平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项目,是人民法院“二五”、“三五”、“四五”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必要要求。要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罪责刑相适应。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保证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要努力实现量刑均衡,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保证量刑公正。要着力推进量刑公开公正,让控辩双方参与到量刑当中来,让刑罚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希望实务界和理论界加强务实合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发现问题,切实把握量刑规律、诉讼规律和司法规律,进一步深化对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程序等问题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促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和完善,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出席会议并致辞。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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