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进一步解决司法行为中的不规范问题
2014-10-29 17:47:5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蒋涛 郭金超
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私下参与违背法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有的甚至徇私枉法,办假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9日在北京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上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谈及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周强表示,从人民法院自身看,在立案、审判和执行方面,还存在有案不立、违规立案、越权管辖等现象;有的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导致当事人胜诉权益难以及时兑现。在审判管理方面,有的法院在审判质效评估中唯指标论,违背审判规律,片面追求高结案率、高调解率,不仅不能形成正确导向,反而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司法作风方面,一些法官的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对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
周强表示,从客观因素看,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二是社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三是法官职业缺乏尊荣感和吸引力;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遵守法庭秩序,一些地方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一些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依法维权观念淡薄,个别当事人以访扰诉,甚至冲击法院、伤害法官,导致有的法官求稳怕乱,在干扰面前妥协、退让,不敢严格公正司法。”周强说。
周强表示,将进一步解决司法行为中的不规范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促进规范司法,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把司法权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狠抓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9日在北京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上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谈及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周强表示,从人民法院自身看,在立案、审判和执行方面,还存在有案不立、违规立案、越权管辖等现象;有的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导致当事人胜诉权益难以及时兑现。在审判管理方面,有的法院在审判质效评估中唯指标论,违背审判规律,片面追求高结案率、高调解率,不仅不能形成正确导向,反而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司法作风方面,一些法官的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对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
周强表示,从客观因素看,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二是社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三是法官职业缺乏尊荣感和吸引力;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遵守法庭秩序,一些地方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一些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依法维权观念淡薄,个别当事人以访扰诉,甚至冲击法院、伤害法官,导致有的法官求稳怕乱,在干扰面前妥协、退让,不敢严格公正司法。”周强说。
周强表示,将进一步解决司法行为中的不规范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促进规范司法,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把司法权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狠抓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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