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对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提出要求
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新闻宣传水平
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新闻宣传水平
2014-09-26 07:30: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罗书臻
最高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座谈会9月25日在宁夏银川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召开之际对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努力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据了解,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此次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法院宣传工作经验做法,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政策措施。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媒体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实现路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表明了我们党主动适应媒体发展趋势和应对时代挑战的高度自觉,也为人民法院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指明了方向。孟建柱书记近期也就加强政法媒体阵地建设和政法宣传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孟建柱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媒体建设的要求,是当前人民法院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报是人民法院弘扬主旋律、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主阵地,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人民法院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人民法院报的转型升级,把人民法院报社打造成传播形态多样、传播手段先进、具有较强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
周强强调,以人民法院报为主体的自有媒体既是新闻宣传单位,也是人民法院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中国法院网等自有媒体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好法院媒体的特点和优势,注意从专业角度引导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善于将社会舆论导入法治和理性的轨道。在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发生根本变化的时代,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对司法工作的影响,注重发挥新媒体在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方面的积极作用,彻底改变信息更新不及时,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现象,形成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进一步体现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民主、开放的崭新形象。
据了解,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此次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法院宣传工作经验做法,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政策措施。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媒体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实现路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表明了我们党主动适应媒体发展趋势和应对时代挑战的高度自觉,也为人民法院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指明了方向。孟建柱书记近期也就加强政法媒体阵地建设和政法宣传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孟建柱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媒体建设的要求,是当前人民法院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报是人民法院弘扬主旋律、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主阵地,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人民法院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人民法院报的转型升级,把人民法院报社打造成传播形态多样、传播手段先进、具有较强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
周强强调,以人民法院报为主体的自有媒体既是新闻宣传单位,也是人民法院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中国法院网等自有媒体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好法院媒体的特点和优势,注意从专业角度引导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善于将社会舆论导入法治和理性的轨道。在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发生根本变化的时代,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对司法工作的影响,注重发挥新媒体在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方面的积极作用,彻底改变信息更新不及时,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现象,形成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进一步体现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民主、开放的崭新形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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