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称北京南京火车站有炸弹 被判刑3年
2014-09-24 18:36:4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李东艳 周琪
中新网徐州9月24日电 江苏徐州男子邱某因生活不如意,心理压力大,在酒后先后向北京、南京警方报警谎称当地火车站有炸弹,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9月24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后,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邱某有期徒刑3年。
据审理查明,2014年4月25日17时许,30岁的邱某在徐州市区租住处用手机向北京110报警称在北京市火车站广场放置两枚炸弹。随后邱某又拨打南京110电话,扬言知道有人在南京火车站放置两枚炸弹。南京警方调动大批警力在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南京江宁站进行全面搜爆排查,直至4月26日凌晨2时许结束,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在庭审现场,邱某辩称,因生活不如意,心理压力有些大,事发当天,他喝了点酒,觉得空虚,便拨打了北京110电话谎报有炸弹,但是对方没有理睬。随后他又拨打了南京110电话,称自己听一男子说在南京火车站放置了两枚炸弹,但没有告诉警方炸弹的具体位置,此后南京警方多次打来电话询问具体位置,他都没有理会,便睡觉了。邱某说,就想以此寻求警方帮助,解决家里生活困难的问题。当时真是没想过后果,是喝酒后,钻牛角尖所致。此后,邱某多次提到自己患有多种疾病,并称自己有点不正常,希望得到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具了一份医院的司法鉴定,证实邱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诉机关介绍说,目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在各地有上升趋势,此行为引起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此外为防止恐怖事件发生,相关部门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物力等,邱某的行为也给公安、铁路、消防等部门造成严重影响,对社会治安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其行为是对法律的藐视、对社会大众的蔑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合议庭在听取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后,经合议,当庭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邱某有期徒刑3年。邱某当庭表示接受,不上诉。
据审理查明,2014年4月25日17时许,30岁的邱某在徐州市区租住处用手机向北京110报警称在北京市火车站广场放置两枚炸弹。随后邱某又拨打南京110电话,扬言知道有人在南京火车站放置两枚炸弹。南京警方调动大批警力在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南京江宁站进行全面搜爆排查,直至4月26日凌晨2时许结束,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在庭审现场,邱某辩称,因生活不如意,心理压力有些大,事发当天,他喝了点酒,觉得空虚,便拨打了北京110电话谎报有炸弹,但是对方没有理睬。随后他又拨打了南京110电话,称自己听一男子说在南京火车站放置了两枚炸弹,但没有告诉警方炸弹的具体位置,此后南京警方多次打来电话询问具体位置,他都没有理会,便睡觉了。邱某说,就想以此寻求警方帮助,解决家里生活困难的问题。当时真是没想过后果,是喝酒后,钻牛角尖所致。此后,邱某多次提到自己患有多种疾病,并称自己有点不正常,希望得到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具了一份医院的司法鉴定,证实邱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诉机关介绍说,目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在各地有上升趋势,此行为引起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此外为防止恐怖事件发生,相关部门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物力等,邱某的行为也给公安、铁路、消防等部门造成严重影响,对社会治安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其行为是对法律的藐视、对社会大众的蔑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合议庭在听取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后,经合议,当庭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邱某有期徒刑3年。邱某当庭表示接受,不上诉。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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