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巨额受贿被开除党籍
2014-08-05 14:49:4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姚木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贿赂。
姚木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姚木根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姚木根简历
姚木根,1957年11月出生,江西樟树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
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简历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4月1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午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政府副省长职务。
经查,姚木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贿赂。
姚木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姚木根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姚木根简历
姚木根,1957年11月出生,江西樟树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
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简历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4月1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午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政府副省长职务。
责任编辑:杨夏怡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