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七举措整治看守所“牢头狱霸”毒瘤
2014-07-23 19:36:4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马海燕
中新社北京7月23日电 中国公安部官员23日在北京表示,经过五年整治,中国看守所“牢头狱霸”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2009年云南一看守所发生的“躲猫猫”事件将看守所推向舆论风口浪尖。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23日称,针对容易出现“牢头狱霸”的环节,公安部健全七项有关制度,保证看守所内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这七项制度包括:一是落实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二是落实收押告知制度和过渡管理制度,三是实施被监管人员报警和监室巡视监控制度;四是实行被监管人员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实行被监管人员体表定期检查制度;六是实行被监管人员出所谈话和跟踪观察回访制度;七是实行对“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制度。
记者在北京市通州区看守所看到,所有监室都安装了监控对讲系统,被监管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反映问题;新收押人员一入所即被告知监室内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并进行反“牢头狱霸”教育;还有法律援助中心进驻看守所,为有需要的被监管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赵春光说,“牢头狱霸”的存在有着深刻复杂的原因。以往看守所警力严重不足,习惯上依靠所谓的“号长”、“值班员”管理监室事务,易使他们倚仗监管民警给予的权力,肆意横行甚至为非作歹。加上一些涉嫌暴力犯罪在押人员以拳头和经济实力在监室内称雄,一些久押不决的在押人员以老欺新称王称霸,公安监管部门在管理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都助长了“牢头狱霸”的形成。
自2009年5月起,公安部在全国看守所进行认真排查,不仅有针对性地出台了《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将“牢头狱霸”问题作为检查重点。
赵春光表示,经过几年的规范管理综合治理,中国看守所“牢头狱霸”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看守所被监管人员是一个流动的群体,对杜绝“牢头狱霸”时刻不能放松,凡新入所被监管人员一旦出现“牢头狱霸”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处置,绝不能使其成为气候。
原标题:中国七举措整治看守所“牢头狱霸”毒瘤
2009年云南一看守所发生的“躲猫猫”事件将看守所推向舆论风口浪尖。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23日称,针对容易出现“牢头狱霸”的环节,公安部健全七项有关制度,保证看守所内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这七项制度包括:一是落实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二是落实收押告知制度和过渡管理制度,三是实施被监管人员报警和监室巡视监控制度;四是实行被监管人员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实行被监管人员体表定期检查制度;六是实行被监管人员出所谈话和跟踪观察回访制度;七是实行对“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制度。
记者在北京市通州区看守所看到,所有监室都安装了监控对讲系统,被监管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反映问题;新收押人员一入所即被告知监室内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并进行反“牢头狱霸”教育;还有法律援助中心进驻看守所,为有需要的被监管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赵春光说,“牢头狱霸”的存在有着深刻复杂的原因。以往看守所警力严重不足,习惯上依靠所谓的“号长”、“值班员”管理监室事务,易使他们倚仗监管民警给予的权力,肆意横行甚至为非作歹。加上一些涉嫌暴力犯罪在押人员以拳头和经济实力在监室内称雄,一些久押不决的在押人员以老欺新称王称霸,公安监管部门在管理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都助长了“牢头狱霸”的形成。
自2009年5月起,公安部在全国看守所进行认真排查,不仅有针对性地出台了《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将“牢头狱霸”问题作为检查重点。
赵春光表示,经过几年的规范管理综合治理,中国看守所“牢头狱霸”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看守所被监管人员是一个流动的群体,对杜绝“牢头狱霸”时刻不能放松,凡新入所被监管人员一旦出现“牢头狱霸”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处置,绝不能使其成为气候。
原标题:中国七举措整治看守所“牢头狱霸”毒瘤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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