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改革:小学取消百分制 高一不分文理科
2014-06-27 18:43:37 | 来源:中国新闻网-江西日报 | 作者:张武明
“2014年高一新生外语考试一年两考;2015年高一新生不分文理科;小学生考试成绩取消‘百分制’;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6月26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出台。《意见》就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教育管理方式改革七方面列出了20条具体措施。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意见》提出,加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德育课程建设,各类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并就强化体育美育教学提出具体要求: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为全省农村完小每校至少培训1名合格的专职音、体、美教师;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测试结果向学生和家长通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就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意见》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的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统考。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和惩罚学生做作业。
3年后高考英语“一年两考”
《意见》就稳妥实施普通高考改革作出规定: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施“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单项改革试点;2015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施高考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升为国家教育考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也将有所变化。《意见》规定,小学生考试成绩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此外,将开展中小学“绿色评价”,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重点内容,为社会评价学校、政府考评学校提供依据。
鼓励“学校联盟”和“名校办分校”
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提出,将逐步实现教师队伍由“校管校用”到“县管校用”,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到10学年以上的,纳入交流轮岗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意见》还提出,多形式扩大交流轮岗,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紧缺学科和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
打通从中职、专科等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意见》要求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探索技能型人才培养从初级工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纵向衔接,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横向贯通,构建和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意见》还要求推行和完善企业和职业院校领导“双向挂职或交流”制度。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锻炼,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引导和支持发展民办幼儿园
《意见》提出,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放宽准入条件,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补贴、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和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意见》提出,加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德育课程建设,各类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并就强化体育美育教学提出具体要求: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为全省农村完小每校至少培训1名合格的专职音、体、美教师;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测试结果向学生和家长通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就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意见》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的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统考。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和惩罚学生做作业。
3年后高考英语“一年两考”
《意见》就稳妥实施普通高考改革作出规定: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施“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单项改革试点;2015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施高考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升为国家教育考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也将有所变化。《意见》规定,小学生考试成绩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此外,将开展中小学“绿色评价”,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重点内容,为社会评价学校、政府考评学校提供依据。
鼓励“学校联盟”和“名校办分校”
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提出,将逐步实现教师队伍由“校管校用”到“县管校用”,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到10学年以上的,纳入交流轮岗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意见》还提出,多形式扩大交流轮岗,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紧缺学科和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
打通从中职、专科等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意见》要求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探索技能型人才培养从初级工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纵向衔接,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横向贯通,构建和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意见》还要求推行和完善企业和职业院校领导“双向挂职或交流”制度。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锻炼,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引导和支持发展民办幼儿园
《意见》提出,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放宽准入条件,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补贴、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和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