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执行机制为申请人撑起一片蓝天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机制活动纪实
2014-06-27 11:14: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袁小军 张騑
“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是司法为民的工作重心。近年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牢牢抓住这一重心,大胆创新、攻坚克难,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探索出集“公开、联动、威慑、救助”四位于一体的司法执行机制,以有力执行树立司法权威 ,将一件件执行积案执结,将一笔笔执行款送到权利人手中,为申请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公开机制执行不再“雾里看花”
“你们总是拖着不执行,你们到底能干什么……”2012年黄某与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黄某8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却玩起了失踪,这一拖就是2年,在迟迟得不到执行后,黄某开始四处信访,认为法院不作为。
今年涉民生活动开展以来,泰和法院将李某等20余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并公开予以曝光,李某迫于失信惩戒制度的压力,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为了保证执行公开透明,让申请人了解执行进展情况,该院立即通知申请人黄某参与执行。
“以前我真是冤枉法官……”在连续参与执行法官的执行活动后,了解到法官为了他的案子执行所付出的艰辛后,李某对法官的态度从不满到理解。
这也就是泰和法院正在力推的执行公开。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开启一场贯穿执行全程的公开风暴,通过一系列创新工作举措,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发放执行联系卡、邀请人大代表跟踪监督执行、开通网络执行曝光平台、积极与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系列执行公开举措,增加了执行案件的公众了解度,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有效提升,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执行是老大难问题了,李某案件仅是个案,其实我们应该一开始就让申请人全程参与执行,这样就不会引起误会。所以我们要让群众知晓其中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谅解和信任。”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娟介绍道。
联动机制力量实现“1+1>2”
“刘法官,上次你们说的那个人我今天看到了他回来了,你们赶紧过来吧……”“好的,我们马上过来。”2014年4月29日,泰和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放下手中的电话径直奔赴被执行人家中。经过努力,一起多年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而这都得归功于泰和法院执行信息网络的构建。
“以前,我们漫无目的地去家里找被执行人,但大部分时候被执行人并不在家,这样不仅浪费了时间,而且没有一点工作效率。”执行法官刘健对这种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模式深有感触。
“在目前的执行环境下,改变单一的执行主体,实现执行力量“1+1>2”势在必行。”陈娟局长谈起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原因如是说。
为此,去年以来,泰和法院与县政法委协调,在全县范围内组建执行信息网络,并将执行信息网络延伸至乡镇,在全县辖区各村、社区挑选500余名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懂法律的村支书或村主任为执行信息联络员,并要求联络员在得知信息后24小时都可向执行干警联系。此外这张被执行人的天罗地网还囊括了与公安、车管、土管、房管及金融等部门实行信息查询系统,为破解执行财产查找难开辟了新路子,推动执行工作上新台阶。
威慑机制老赖被“人人喊打”
“这些人,要好好记下了,欠钱不还,就应该好好曝光……”6月5日,泰和法院在该县人民广场通过户外广告屏公布“老赖”名单,围观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对这一举措称好,让大家对失信“老赖”做到心里有数。
从今年2月份开始,泰和法院通过广场大屏幕、网络等媒体分两批次共公布了60名执行老赖信息。
曝光只是给那些“老赖”一个下马威。据了解,泰和法院还运用各种法律措施,重拳出击,到金融、房管、国土、车管等部门查询1400余次;对100余起案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29名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分别进行了拘留、罚款,对130余名“老赖”进行曝光。
“通过重拳出击,大大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娟如此解释威慑机制的作用。据悉,该院建立威慑的长效机制,将曝光、予以信用惩戒以及罚款拘留等措施常态化,让法律的威力不仅停留在纸面上,更要活在现实中。
救助机制解群众“燃眉之急”
“陈局长,本来我是打算放弃的,但是你们的关心和救助帮我渡过难关,让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多年未露出笑容的王某握着泰和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娟的手说道。
2013年,王某的丈夫发生交通事故,平时一直卧病在床,需要家人的长期护理。按照判决,肇事者刘某需要赔偿30万余元,然而刘某没有履行能力,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了解到王某上有八旬公婆,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靠丈夫陈某在外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现如今,惟一的劳动力陈某因交通事故致残,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了缓解这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执行法官主动帮助申请人争取了低保,并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刘某愿意履行一半的赔偿款,考虑到王某家庭的困难情况,执行局还利用司法救助渠道,加急为他申请了近万元的救助基金。
这仅仅是泰和法院救助机制惠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途径,着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全院共为经济上确有困难、申请执行人确属弱势群体实施了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公开机制执行不再“雾里看花”
“你们总是拖着不执行,你们到底能干什么……”2012年黄某与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黄某8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却玩起了失踪,这一拖就是2年,在迟迟得不到执行后,黄某开始四处信访,认为法院不作为。
今年涉民生活动开展以来,泰和法院将李某等20余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并公开予以曝光,李某迫于失信惩戒制度的压力,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为了保证执行公开透明,让申请人了解执行进展情况,该院立即通知申请人黄某参与执行。
“以前我真是冤枉法官……”在连续参与执行法官的执行活动后,了解到法官为了他的案子执行所付出的艰辛后,李某对法官的态度从不满到理解。
这也就是泰和法院正在力推的执行公开。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开启一场贯穿执行全程的公开风暴,通过一系列创新工作举措,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发放执行联系卡、邀请人大代表跟踪监督执行、开通网络执行曝光平台、积极与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系列执行公开举措,增加了执行案件的公众了解度,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有效提升,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执行是老大难问题了,李某案件仅是个案,其实我们应该一开始就让申请人全程参与执行,这样就不会引起误会。所以我们要让群众知晓其中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谅解和信任。”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娟介绍道。
联动机制力量实现“1+1>2”
“刘法官,上次你们说的那个人我今天看到了他回来了,你们赶紧过来吧……”“好的,我们马上过来。”2014年4月29日,泰和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放下手中的电话径直奔赴被执行人家中。经过努力,一起多年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而这都得归功于泰和法院执行信息网络的构建。
“以前,我们漫无目的地去家里找被执行人,但大部分时候被执行人并不在家,这样不仅浪费了时间,而且没有一点工作效率。”执行法官刘健对这种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模式深有感触。
“在目前的执行环境下,改变单一的执行主体,实现执行力量“1+1>2”势在必行。”陈娟局长谈起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原因如是说。
为此,去年以来,泰和法院与县政法委协调,在全县范围内组建执行信息网络,并将执行信息网络延伸至乡镇,在全县辖区各村、社区挑选500余名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懂法律的村支书或村主任为执行信息联络员,并要求联络员在得知信息后24小时都可向执行干警联系。此外这张被执行人的天罗地网还囊括了与公安、车管、土管、房管及金融等部门实行信息查询系统,为破解执行财产查找难开辟了新路子,推动执行工作上新台阶。
威慑机制老赖被“人人喊打”
“这些人,要好好记下了,欠钱不还,就应该好好曝光……”6月5日,泰和法院在该县人民广场通过户外广告屏公布“老赖”名单,围观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对这一举措称好,让大家对失信“老赖”做到心里有数。
从今年2月份开始,泰和法院通过广场大屏幕、网络等媒体分两批次共公布了60名执行老赖信息。
曝光只是给那些“老赖”一个下马威。据了解,泰和法院还运用各种法律措施,重拳出击,到金融、房管、国土、车管等部门查询1400余次;对100余起案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29名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分别进行了拘留、罚款,对130余名“老赖”进行曝光。
“通过重拳出击,大大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娟如此解释威慑机制的作用。据悉,该院建立威慑的长效机制,将曝光、予以信用惩戒以及罚款拘留等措施常态化,让法律的威力不仅停留在纸面上,更要活在现实中。
救助机制解群众“燃眉之急”
“陈局长,本来我是打算放弃的,但是你们的关心和救助帮我渡过难关,让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多年未露出笑容的王某握着泰和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娟的手说道。
2013年,王某的丈夫发生交通事故,平时一直卧病在床,需要家人的长期护理。按照判决,肇事者刘某需要赔偿30万余元,然而刘某没有履行能力,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了解到王某上有八旬公婆,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靠丈夫陈某在外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现如今,惟一的劳动力陈某因交通事故致残,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了缓解这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执行法官主动帮助申请人争取了低保,并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刘某愿意履行一半的赔偿款,考虑到王某家庭的困难情况,执行局还利用司法救助渠道,加急为他申请了近万元的救助基金。
这仅仅是泰和法院救助机制惠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途径,着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全院共为经济上确有困难、申请执行人确属弱势群体实施了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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