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7省市13家法院协助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就一诈欺案件调查取证案
——多地法院协同完成电信诈骗案取证
2014-06-19 11:21: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一)请求事项
2012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审理的2011年度易字第1965号诈欺案件相关材料,请求代为询问13名大陆居民证人并全程录音录像等。
(二)办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台方请求书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及一起两岸和第三地通力合作侦办的共同打击跨境电信诈骗案。据台方起诉书所述,洪某某等6名被告人均为台湾居民,被控涉嫌雇佣大陆居民姚某某等13人(即本案台方请求询问的13名证人)在越南从事电信诈骗犯罪,共诈得大陆被害人人民币225万余元。2011年该诈骗团伙在越南落网,6名台湾地区被告人被驱逐出境,在返台时被台警方刑事拘留;姚某某等13名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后交由辽宁省有关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就6名被告人涉嫌诈欺罪向台中地院提出刑事检控。
根据台方提供的涉案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将台方上述请求转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办理。辽宁高院调查发现,有关涉案人员已被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其户籍所在地涉及广东、江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等地。
因本调查取证案所涉人员较多、查找困难及取证内容和程序较为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完成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及时将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台方,同时分别向广东、江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六地高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分别予以协助调查取证。
经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戈阳县人民法院和都昌县人民法院,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兴县人民法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省市12家大陆法院后续协助,最终完成了对全部13名证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其中,7名被调查人无法找到;对于找到的6名被调查人,均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询问,并根据台方要求对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且制成光盘。
本案前后经大陆7省市13家法院具体协助,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于2013年8月5日将全部结果附带71页书面材料和10张取证录像光盘一并回复台方。
2012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审理的2011年度易字第1965号诈欺案件相关材料,请求代为询问13名大陆居民证人并全程录音录像等。
(二)办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台方请求书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及一起两岸和第三地通力合作侦办的共同打击跨境电信诈骗案。据台方起诉书所述,洪某某等6名被告人均为台湾居民,被控涉嫌雇佣大陆居民姚某某等13人(即本案台方请求询问的13名证人)在越南从事电信诈骗犯罪,共诈得大陆被害人人民币225万余元。2011年该诈骗团伙在越南落网,6名台湾地区被告人被驱逐出境,在返台时被台警方刑事拘留;姚某某等13名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后交由辽宁省有关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就6名被告人涉嫌诈欺罪向台中地院提出刑事检控。
根据台方提供的涉案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将台方上述请求转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办理。辽宁高院调查发现,有关涉案人员已被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其户籍所在地涉及广东、江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等地。
因本调查取证案所涉人员较多、查找困难及取证内容和程序较为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完成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及时将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台方,同时分别向广东、江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六地高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分别予以协助调查取证。
经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戈阳县人民法院和都昌县人民法院,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兴县人民法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省市12家大陆法院后续协助,最终完成了对全部13名证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其中,7名被调查人无法找到;对于找到的6名被调查人,均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询问,并根据台方要求对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且制成光盘。
本案前后经大陆7省市13家法院具体协助,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于2013年8月5日将全部结果附带71页书面材料和10张取证录像光盘一并回复台方。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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