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司法互助案件数量巨大质效不断提升
2014-06-19 10:04:05
     中国法院网讯  2009年6月25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标志着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工作正式迈入制度化、规范化阶段。6月19日,该协议生效即将届满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在大陆人民法院的落实情况。

    据介绍,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台司法互助案件数量呈持续较快增长态势。据统计,自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以来,截至今年5月31日,人民法院共办理涉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和裁判认可司法互助案件37423件。总体来看,台方请求案件数量相对较高,如台方请求送达文书案件每年6000件左右,请求调查取证案件每年130件左右;而大陆法院请求案件总数相对偏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这两类常见案件中,过去五年间大陆法院请求量仅占双方总请求量的18.5%,是台方请求量的22.7%。值得注意的是,大陆法院请求协助的案件数量增长势头迅猛,请求台方送达文书案件从2010年的85件激增至2013年的2976件,请求台方调查取证案件从2010年的8件增长到2013年的175件,2013年大陆法院请求台方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案件数量超过前三年半的总和。

  相对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内地与港澳间的区际司法协助而言,涉台司法互助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全新审判业务。面对这一数量大、增长快的新型业务,经过两岸有关方面的通力协作,人民法院各项涉台司法互助业务的办理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2013年大陆法院协助台方送达文书案件结案率达82%,其中成功率达到67%;台方协助大陆法院送达文书案件结案率达70.5%,其中成功率达到77.3%,送达效果远非协议签署之前可比。两岸调查取证的成功率更是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3年大陆法院协助台方调查取证案件结案率为88%,其中成功率达95.5%(包括部分成功案件);台方协助大陆法院调查取证案件结案率为86.3%,其中成功率达到89%(包括部分成功案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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