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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
广西大新县雷平法庭法官蒙志华一天工作实录
2014-06-16 15:4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蒙志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法院雷平人民法庭庭长。他始终奋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把青春和汗水挥洒在中越边境线上,把满腔热忱奉献给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将远程微博直播,同@八桂法苑 一起带您看看蒙志华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
6点30分,笼罩在迷雾中的南国边陲小镇——广西大新县雷平镇在晨光中苏醒,蒙志华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穿上法官服走出法庭。雷平人民法庭位于镇中心,与风景如画人称“小桂林”的明仕田园相邻,远山含黛,薄雾缭绕,清风吹来田间阵阵甘蔗叶和禾苗的清香,清晨的空气清新醉人。
7点,蒙志华来到法庭附近的菜市,买了点蔬菜和猪肉。他笑眯眯地说:“平时吃住在法庭,早上到菜市买点新鲜蔬菜和猪肉,大家一天的伙食就有保障了。”虽然法庭到县城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但是蒙志华和几个同事除了周末轮流回县城与家人团聚外,平时都留守在法庭。
回到法庭,同事已在二楼的法庭小食堂烧好水煮上面条了,蒙志华麻利地摘洗了几根青菜放进去,法庭的早餐一般是煮面条和煮米粉,简单快捷又饱肚子。7点30分,吃完早餐后,蒙志华和同事们一起清扫法庭小院,他说:“今天是星期一,打扫干净法庭好迎接一周的工作。”
7点35分,伴随着咚咚的铁皮响声,蒙志华来到二楼的办公室。雷平法庭有前后两栋小楼,共用一个楼梯,一架简易的铁天桥横跨在中间。蒙志华在挂历背面记录今天的工作安排,这是他每天上班前的必修“功课”。他说:“这样心里才踏实,安排工作条理清晰不会出错。”
地处中越边境的大新县雷平人民法庭,紧扣法院工作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动力,不断拓展司法为民新举措,积极推进诉讼调解,连续四年所审结的案件没有上诉,也没有当事人上访和投诉,在这个边境小法庭里调出了大和谐强音。
8点整,上班时间一到,5名干警齐聚到法庭办公室,蒙志华每个周一早上都要召集法庭干警开个简短的碰头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并安排本周的主要工作,以便做到对整个法庭的工作进度心中有数。会上,蒙志华对今天组织巡回法庭到农村开庭的事宜作了具体分工。
根据工作安排,8点30分,蒙志华带着法庭干警和陪审员农洪烈一行六人,驱车前往广西著名的“短衣壮”民族区——板价村,去审理一起三位7旬老人因一棵树苗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他们为化解群众纠纷常年奔波在这条边境小路上,却无暇欣赏沿途的秀丽风光。
地处中越边境的板价村是大新县民俗风情最具特色的一个行政村,语言、服饰、饮食、习俗等方面仍保留着壮族古部落的明显特征,是桂西南区域传统民俗文化形态保存得较完整的村屯。短上衣、黑头巾是他们传统的日常装束,男女老少个个能歌善舞,民俗文化底蕴深厚。
沿着中越边境公路行进了一个多小时,9点50分,蒙志华一行来到了板价村板考屯。在屯里小广场的亭子中,干警们进行了简单的清扫,把巡回法庭的标志和国徽挂上,并在村里借了几张桌椅,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布置好了,这会儿已经有许多村民闻讯赶来旁听庭审。
大新县雷平镇辖区范围广,且为大石山区,大部分村屯路途遥远,道路坑洼不平,群众受交通等客观因素制约,到庭诉讼极为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蒙志华经常和其他法官深入辖区村屯,开展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开庭,就地、及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这起纠纷的标的额为三千多元,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住在一个屯里,蒙志华觉得巡回审理比较好,这样既方便当事人,又有利于化解纠纷。为了舒缓双方的怨气,蒙志华已经在上个月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与他们谈心,做庭前调解工作,但是老人们心里都憋着一口气,谁也不肯让步。
2013年10月11日,77岁的农秀连看见农连德地里有一棵柚木树苗,怀疑是自家被偷走的那棵,就用刀砍掉。后农连德的丈夫农绍方与农秀连发生争执,农秀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一千余元。于是,2014年2月19日农秀连将农绍方夫妇诉至雷平法庭,要求判令二人赔偿医疗费等三千余元。
为了更好地解开双方老人的心结,法庭还邀请了宝圩乡司法所所长黄永红和板价屯村支书何祖邦来旁听庭审,并在庭外做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庭审中当事人为了让各自的主张得到法庭支持,原告方申请了2个证人,被告方申请了6个证人。现在被告代理人正在询问原告方的证人覃秀先。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两被告是否殴打了原告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审判长蒙志华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13点10分,蒙志华宣布休庭,并与司法所长、代理律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下调解。
烈日下调解正在进行,蒙志华来来回回两次到原告家中做思想工作析案说法。40分钟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500元,原、被告相互赔礼道歉。14点15分,双方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蒙志华最后劝解当事人以后遇事不要激动,互谅互让,以和为贵。
双方履行完毕,已经是下午2点半。原告丈夫热情地拉着蒙志华的手邀请干警们去家里吃饭,蒙志华婉言谢绝。干警们来到宝圩乡街上的一家米粉店,每人吃了一碗米粉。法官何文光说:“下乡开庭,路途遥远,一天三餐不能正点吃饭,都习惯了。”
6点30分,笼罩在迷雾中的南国边陲小镇——广西大新县雷平镇在晨光中苏醒,蒙志华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穿上法官服走出法庭。雷平人民法庭位于镇中心,与风景如画人称“小桂林”的明仕田园相邻,远山含黛,薄雾缭绕,清风吹来田间阵阵甘蔗叶和禾苗的清香,清晨的空气清新醉人。
7点,蒙志华来到法庭附近的菜市,买了点蔬菜和猪肉。他笑眯眯地说:“平时吃住在法庭,早上到菜市买点新鲜蔬菜和猪肉,大家一天的伙食就有保障了。”虽然法庭到县城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但是蒙志华和几个同事除了周末轮流回县城与家人团聚外,平时都留守在法庭。
回到法庭,同事已在二楼的法庭小食堂烧好水煮上面条了,蒙志华麻利地摘洗了几根青菜放进去,法庭的早餐一般是煮面条和煮米粉,简单快捷又饱肚子。7点30分,吃完早餐后,蒙志华和同事们一起清扫法庭小院,他说:“今天是星期一,打扫干净法庭好迎接一周的工作。”
7点35分,伴随着咚咚的铁皮响声,蒙志华来到二楼的办公室。雷平法庭有前后两栋小楼,共用一个楼梯,一架简易的铁天桥横跨在中间。蒙志华在挂历背面记录今天的工作安排,这是他每天上班前的必修“功课”。他说:“这样心里才踏实,安排工作条理清晰不会出错。”
地处中越边境的大新县雷平人民法庭,紧扣法院工作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动力,不断拓展司法为民新举措,积极推进诉讼调解,连续四年所审结的案件没有上诉,也没有当事人上访和投诉,在这个边境小法庭里调出了大和谐强音。
8点整,上班时间一到,5名干警齐聚到法庭办公室,蒙志华每个周一早上都要召集法庭干警开个简短的碰头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并安排本周的主要工作,以便做到对整个法庭的工作进度心中有数。会上,蒙志华对今天组织巡回法庭到农村开庭的事宜作了具体分工。
根据工作安排,8点30分,蒙志华带着法庭干警和陪审员农洪烈一行六人,驱车前往广西著名的“短衣壮”民族区——板价村,去审理一起三位7旬老人因一棵树苗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他们为化解群众纠纷常年奔波在这条边境小路上,却无暇欣赏沿途的秀丽风光。
地处中越边境的板价村是大新县民俗风情最具特色的一个行政村,语言、服饰、饮食、习俗等方面仍保留着壮族古部落的明显特征,是桂西南区域传统民俗文化形态保存得较完整的村屯。短上衣、黑头巾是他们传统的日常装束,男女老少个个能歌善舞,民俗文化底蕴深厚。
沿着中越边境公路行进了一个多小时,9点50分,蒙志华一行来到了板价村板考屯。在屯里小广场的亭子中,干警们进行了简单的清扫,把巡回法庭的标志和国徽挂上,并在村里借了几张桌椅,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布置好了,这会儿已经有许多村民闻讯赶来旁听庭审。
大新县雷平镇辖区范围广,且为大石山区,大部分村屯路途遥远,道路坑洼不平,群众受交通等客观因素制约,到庭诉讼极为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蒙志华经常和其他法官深入辖区村屯,开展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开庭,就地、及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这起纠纷的标的额为三千多元,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住在一个屯里,蒙志华觉得巡回审理比较好,这样既方便当事人,又有利于化解纠纷。为了舒缓双方的怨气,蒙志华已经在上个月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与他们谈心,做庭前调解工作,但是老人们心里都憋着一口气,谁也不肯让步。
2013年10月11日,77岁的农秀连看见农连德地里有一棵柚木树苗,怀疑是自家被偷走的那棵,就用刀砍掉。后农连德的丈夫农绍方与农秀连发生争执,农秀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一千余元。于是,2014年2月19日农秀连将农绍方夫妇诉至雷平法庭,要求判令二人赔偿医疗费等三千余元。
为了更好地解开双方老人的心结,法庭还邀请了宝圩乡司法所所长黄永红和板价屯村支书何祖邦来旁听庭审,并在庭外做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庭审中当事人为了让各自的主张得到法庭支持,原告方申请了2个证人,被告方申请了6个证人。现在被告代理人正在询问原告方的证人覃秀先。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两被告是否殴打了原告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审判长蒙志华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13点10分,蒙志华宣布休庭,并与司法所长、代理律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下调解。
烈日下调解正在进行,蒙志华来来回回两次到原告家中做思想工作析案说法。40分钟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500元,原、被告相互赔礼道歉。14点15分,双方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蒙志华最后劝解当事人以后遇事不要激动,互谅互让,以和为贵。
双方履行完毕,已经是下午2点半。原告丈夫热情地拉着蒙志华的手邀请干警们去家里吃饭,蒙志华婉言谢绝。干警们来到宝圩乡街上的一家米粉店,每人吃了一碗米粉。法官何文光说:“下乡开庭,路途遥远,一天三餐不能正点吃饭,都习惯了。”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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