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三味“良剂”树立执行公信
2014-06-13 16:1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璐璐 尚博
  “感谢法官秉公执法,为我们广大业主主持了公道!”拿到执行款后,赵阿姨兴奋地说道。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永川区某小区,为48名业主集中执行兑付因房地产公司逾期办理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违约金共计114万余元,并对执行兑付过程进行了微博直播,获得网友的积极点赞。

  利用微博把法院执行过程放晒上网,可谓重庆五中院加强执行公开工作的又一“法宝”,不仅为提升执行公信力插上科技的“翅膀”,也让“阳光执行”更加贴近民心。近年来,在全面加强各项执行工作的过程中,重庆五中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出树立执行公信的司法“良剂”,推动执行机制、执行管理、执行公开、执行联动和执行质效整体迈上新台阶。2013年以来,重庆五中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73件,执结标的额9.84亿元。

           “强心剂”:全面公开促公信

  “执行法官与我们见面约谈,不仅让我们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度,更重要的是找准案件无法执行的症结,而这个症结是我们在诉讼中未引起重视的关键问题,我们会上报公司领导研究解决。”近日,申请方重庆某著名房地产公司律师对法院见面约谈的效果深有感触。

  在办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法官方山通过银行依法查控并扣划了被执行人徐某某账户上的56万元。但法院一直无法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取得联系,其妻在告知徐某某人在非洲之后,也突然失联。案件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及时约见申请方的律师,就本案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沟通。

  通过见面约谈,执行法官方山告知申请方的律师,因为他们的诉求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缴纳应付房款,但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又为购房合同中的房产,若依法评估拍卖,则无法保证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故对于本案执行最恰当的诉求应该是要求解除合同,由被执行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一次见面约谈就找到案件无法执行的关键,得益于重庆五中院在执行公开上“给力”举措。自2013年被重庆市高法院确定为执行公开试点法院以来,重庆五中院专门制定出台了《执行公开若干问题规定》。

  “《规定》明确执行公开内容、形式、标准及监督检查,强化执行过程、执行人员、执行信息、执行监督的四公开,特别强调执行进展、重大执行措施、参与分配、执行结案等重大事项的公开。”该院执行局谭卫局长介绍道,“在执行公开方式上,我们推出执行过程告知制度、主动约见制度、司法短信平台等五项新举措,从执行立案、过程、结果等方面主动公开案件信息,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此外,为了拓展公开渠道,该院在办公区域设立执行指南索取点、执行工作信息公告栏、执行干警信息公示栏,建立涉执信访接待“窗口”,将涉执信访指南及涉执信访工作制度上墙,并积极借助执行专栏、执行信息查询系统、电子触摸屏、手机短信、官方微博等方式,不断优化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提升执行公信力注入了“强心剂”。

          “除菌剂”: 维权护法建公信

  早班高峰,地铁车厢内,车站免费发放的《都市热报》上的一条新闻,引起了张先生的注意。

  “两个老赖总共欠一家公司2500万元借款本金,还不算其他违约金,现在,涉案企业承诺,按举报财产线索总金额的8%进行有奖举报。”张先生一边读报,一边和旁边的乘客摆起了“龙门阵”。原来,让张先生他们聊的起劲的是重庆五中院发布的一条悬赏举报老赖的公告。

  今年5月4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等媒体分别刊载一则悬赏公告,涉案企业公开承诺:凡能提供二被执行人尚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法院对该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变现后,举报人将获得该财产变现金额的8%的奖金。因涉案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偿还申请方欠款及其违约金共计2500万元,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多方查找,均未发现有用的财产线索。对此,重庆五中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希望知晓相关线索的公民及时向法院举报。

  据了解,为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保障,重庆五中院积极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重庆公众服务网、重庆五中院官方网站,依法公开“老赖”的照片、姓名、电话,限制其高消费和出境,树立法律的权威。

  同时,该院不断继续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和银行的征信系统、查询系统,深化与公安机关、城乡建委、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土房管局的执行联动,着力解决便捷查控财产问题。

  在强化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要求的同时,重庆五中院“紧收罗网”,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尝试在每件执行案件上用足、用尽强制执行措施。2013年以来,限制高消费10人,限制出入境9人,公示曝光158人次,对3人和1个单位予以罚款,涉及金额23万余元。

          “防腐剂”: 内外监督保公信

  2014年5月6日,执行局长谭卫主动邀请重庆市政协委员、市社会法制办副主任王建西及案件当事人就一个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对话交流。在座谈中,谭卫局长通报了案件办理过程、采取的措施,仔细分析案件的特点、焦点和难点,并认真倾听政协委员和当事人的意见、建议。

  通过“零距离”沟通,不仅及时解答了当事人的疑问,也消除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不信任,更得到了政协委员和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为了让执行工作更好地接受监督,重庆五中院坚持重大执行案件案款支付由执行局长和专职廉政监察员“双审双签”,监督“紧盯”重大案件,实现对执行工作特别是重点执行案件全程监督。2013年以来,共审签重大执行案件32件,约谈当事人、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78人次,标的额达到4.12亿元,收到良好效果。

  为确保监督的实效,该院全面实行超期易人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时限督查制度,加大对拖延、懈怠、消极执行的督促、警示、通报力度,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对涉执信访案件实行负责制,建立定期分析制度、执行局长督察制度,采取以约谈、通报、见证执行等形式,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了解、参与、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平台。

  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执行公信已成为重庆五中院执行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线,其“终极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选择内涵式发展道路是提升执行公信力的必然之路,我们将2014年确立为‘执行公信年’,把执行公开、执行质效、执行监督、素质提升等‘内涵指标’作为增强发展软实力的着力点,促进执行工作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面对未来的 “发展蓝图”,执行局长谭卫充满自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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