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泼墨山水间 司法绘印生态县
——尤溪法院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2014-06-13 09:42: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陈俊伟 曾玉水 谢明珠
为了下好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先手棋”,推动生态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补种复绿”等修复性司法活动,对破坏环境的刑事案件,以“补植令”、“管护令”的方式,责令被告人补种林木、恢复植被,以抵偿财产刑和赔偿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尤溪法院亦积极探索生态资源保护新机制,加强联合联动,与检察院、森林公安、林业局等部门建立执法协调和联席合作制度,形成生态资源司法行政保护合力。
6月12日,尤溪法院与各联席单位为尤溪县首个“补种复绿”基地正式揭牌,该基地的的成立,是尤溪法院推行修复性司法的有效创新,不仅让被告人收到惩罚、受害人获得赔偿,同时也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可谓“一判三赢”,切实为生态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从2012年尤溪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尤溪法院共受理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74件,收取补种复绿保证金20余万,而该笔保证金则即将让600多亩被毁林地重裹绿装。
6月12日,尤溪法院与各联席单位为尤溪县首个“补种复绿”基地正式揭牌,该基地的的成立,是尤溪法院推行修复性司法的有效创新,不仅让被告人收到惩罚、受害人获得赔偿,同时也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可谓“一判三赢”,切实为生态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从2012年尤溪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尤溪法院共受理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74件,收取补种复绿保证金20余万,而该笔保证金则即将让600多亩被毁林地重裹绿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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