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腐败观察”系列报道之六——
“补贴门”暴露人性贪婪 英国反腐靠立法取胜
2014-06-12 15:18:0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黄培昭
英国前文化大臣玛丽亚因多领房子补贴被舆论曝光而被迫于近日辞职,这被认为是英国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的一个生动案例。英国舆论认为,玛丽亚的腐败行为损害了政府官员在民众中的形象,她挂冠而去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玛丽亚多领房补事件,被英国媒体称为“补贴门”或“报销门”丑闻。报道说,玛丽亚没有如实登记其住所,涉嫌欺诈和贪腐。她把在伦敦的家申报为“临时住所”,按照英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政府官员或议员,因选区选民公事等不得不长期出差在外,并因此在外地租房或买房,就可以申请到房屋补贴。事实上,玛丽亚就居住在伦敦,根本不在外地。由于伦敦的房价和房贷远高过她在英格兰北部选区的临时住所,因此她被指“钻空子”和玩“猫腻”,故意把本在伦敦的家登记成“临时住宅”,以达到领取更高住房补贴的目的。
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说,玛丽亚通过玩手段,多从纳税人口袋领取了45800英镑(1英镑大约折合10元人民币),而英国议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判定,玛丽亚超额领取的款项仅为5800英镑。但无论如何,多领补贴本身已经是玛丽亚涉腐的不争事实,她为此丢官失爵,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和仕道前程,损失不小。
这则丑闻引发英国民众强烈愤慨。英国广播公司BBC说,有8成民众要求玛丽亚辞职,不少人通过向媒体呼吁等方式,要求警方立即介入有关玛丽亚“嫌疑欺诈和贪污腐败”的刑事调查。在强大压力下,玛丽亚被迫下台。但在给首相卡梅伦的辞职信中,玛丽亚多有委屈之言,力述自己在内阁和议会中多方面的“政绩”。即使这样,首相卡梅伦对她也“回天乏力”,因为在贪污、腐败面前,英国政府官员看到的一道“高压线”,触碰不得。
根据“透明国际”组织发布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英国清廉程度在全球排名中居第14的位置,属于腐败程度比较低的国家。英国之所以腐败程度低,主要是靠立法取胜,并不断完善法律,充分发挥立法的应有作用和职能,让法律成为阻隔腐败之水的一座座“堤坝”。早在1889年,英国就率先制定了该国第一部专门反腐败的法律《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严格禁止公共机构成员主动或被动的贿赂行为,规定政府官员不得收受或者要求收受、同意收受任何形式的贷款、费用、礼物、酬劳或利益,并对政府内部的腐败行为进行严惩,规定对涉案官员进行革职、不设上限的罚款,甚至处以6至7个月的监禁,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职等。这些反腐条款,令官员们望而省畏。然而,即使这样,仍有不少官员在贪腐面前不惜以身试法,敢于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到头来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结局。
英国反腐立法早在20世纪初期就不断完善。1906年,英国在修订《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的基础上,颁布了《防止腐败法》,进一步扩大了打击腐败的范围。1916年,英国对《防止腐败法》进行了全新修订,把反腐法规的适用范围拓展到一切地方性和公共性机构。2003年3月,英国在整理、综合、梳理和修订现存各种反腐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公布了综合性的新《反腐败法》。2010年,政府又出台了《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于2011年4月正式生效,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严厉的反贿赂法律之一”。
玛丽亚“报销门”丑闻之后,英国官方加大了反腐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如重申执行《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的必要性和对任何官员都适用的“无排他性”。政府还在公务员中强化实施“公共行政七项原则”,包括无私、廉洁、诚信、公正、客观、责任、表率等内容,并由专人负责督促和检查,以树立官员正面、积极形象,把“报销门”事件的负面影响压缩到最小化。
伦敦城市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丹尼斯对记者说,在反腐方面,英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但仍不乏“落水者”,这暴露出一些人千方百计追逐资本和攫取利益的贪婪性,这种贪婪性有时会像魔鬼一样驱使人们心存侥幸去挑战法律的底线,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成了反面教材。玛丽亚深陷“补贴门”,就是一堂生动的教训课。玛丽亚在内阁中是一位很能干的人,而且由于本届政府中女性大臣数量很少,玛丽亚的仕途前景原本一片光明,被认为在政治上有着“巨大的上升空间”,而最终结局却令人扼腕叹息。
玛丽亚多领房补事件,被英国媒体称为“补贴门”或“报销门”丑闻。报道说,玛丽亚没有如实登记其住所,涉嫌欺诈和贪腐。她把在伦敦的家申报为“临时住所”,按照英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政府官员或议员,因选区选民公事等不得不长期出差在外,并因此在外地租房或买房,就可以申请到房屋补贴。事实上,玛丽亚就居住在伦敦,根本不在外地。由于伦敦的房价和房贷远高过她在英格兰北部选区的临时住所,因此她被指“钻空子”和玩“猫腻”,故意把本在伦敦的家登记成“临时住宅”,以达到领取更高住房补贴的目的。
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说,玛丽亚通过玩手段,多从纳税人口袋领取了45800英镑(1英镑大约折合10元人民币),而英国议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判定,玛丽亚超额领取的款项仅为5800英镑。但无论如何,多领补贴本身已经是玛丽亚涉腐的不争事实,她为此丢官失爵,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和仕道前程,损失不小。
这则丑闻引发英国民众强烈愤慨。英国广播公司BBC说,有8成民众要求玛丽亚辞职,不少人通过向媒体呼吁等方式,要求警方立即介入有关玛丽亚“嫌疑欺诈和贪污腐败”的刑事调查。在强大压力下,玛丽亚被迫下台。但在给首相卡梅伦的辞职信中,玛丽亚多有委屈之言,力述自己在内阁和议会中多方面的“政绩”。即使这样,首相卡梅伦对她也“回天乏力”,因为在贪污、腐败面前,英国政府官员看到的一道“高压线”,触碰不得。
根据“透明国际”组织发布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英国清廉程度在全球排名中居第14的位置,属于腐败程度比较低的国家。英国之所以腐败程度低,主要是靠立法取胜,并不断完善法律,充分发挥立法的应有作用和职能,让法律成为阻隔腐败之水的一座座“堤坝”。早在1889年,英国就率先制定了该国第一部专门反腐败的法律《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严格禁止公共机构成员主动或被动的贿赂行为,规定政府官员不得收受或者要求收受、同意收受任何形式的贷款、费用、礼物、酬劳或利益,并对政府内部的腐败行为进行严惩,规定对涉案官员进行革职、不设上限的罚款,甚至处以6至7个月的监禁,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职等。这些反腐条款,令官员们望而省畏。然而,即使这样,仍有不少官员在贪腐面前不惜以身试法,敢于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到头来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结局。
英国反腐立法早在20世纪初期就不断完善。1906年,英国在修订《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的基础上,颁布了《防止腐败法》,进一步扩大了打击腐败的范围。1916年,英国对《防止腐败法》进行了全新修订,把反腐法规的适用范围拓展到一切地方性和公共性机构。2003年3月,英国在整理、综合、梳理和修订现存各种反腐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公布了综合性的新《反腐败法》。2010年,政府又出台了《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于2011年4月正式生效,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严厉的反贿赂法律之一”。
玛丽亚“报销门”丑闻之后,英国官方加大了反腐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如重申执行《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的必要性和对任何官员都适用的“无排他性”。政府还在公务员中强化实施“公共行政七项原则”,包括无私、廉洁、诚信、公正、客观、责任、表率等内容,并由专人负责督促和检查,以树立官员正面、积极形象,把“报销门”事件的负面影响压缩到最小化。
伦敦城市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丹尼斯对记者说,在反腐方面,英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但仍不乏“落水者”,这暴露出一些人千方百计追逐资本和攫取利益的贪婪性,这种贪婪性有时会像魔鬼一样驱使人们心存侥幸去挑战法律的底线,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成了反面教材。玛丽亚深陷“补贴门”,就是一堂生动的教训课。玛丽亚在内阁中是一位很能干的人,而且由于本届政府中女性大臣数量很少,玛丽亚的仕途前景原本一片光明,被认为在政治上有着“巨大的上升空间”,而最终结局却令人扼腕叹息。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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